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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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一一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栽判要旨驾驶员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案情2008年9月261=117时50分,黄新军持代号为C4[准驾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皖POH526号二轮摩托车行驶时,在超越前方车辆时驶入对向车道,与迎面肖海军驾驶的皖PT6732号二轮摩托车发卞碰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黄新军负事故全部责任。肖海军所受经济损失为:医

2、疗费8150.78元、误工费1450.44元、护理费4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营养费210元、交通费150元、车辆施救费200元、停车费160元、车损鉴定费160元、车辆损失2085元,合计13196.22元。黄新军所有的皖P0H526号二轮摩托车丁NOOS年7月3日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一年。肖海军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黄新军、渤海财保宣城屮心支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696.22元。裁判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肖海军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及摩托车受损,有权向肇事车辆车

3、主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其损失金额以法院审查确定为准。肖海军所支付的车辆施救费、停车费、车损鉴定费、车辆维修费合计2605元,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的限额,超过部分605元应由黄新军赔偿。肖海军的其他经济损失未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相关限额,应由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赔偿。宣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一、渤海财保宣城屮心支公司赔偿肖海军医疗费8150.J78元、误工费严50・44元、护爭费4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营养费210元、交通费150元、车辆损失2085元中的2000元,合计12591.22元;二、黄新军赔偿肖海军车辆施救费

4、200元、停车费160元、车损鉴定费160元、车辆损失2085元中的85元,合计605元;三、驳回肖海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渤海财保宣城屮心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黄新军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肖海军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宣城市屮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依据《屮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对受害人肖海军的人身伤害损失应当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付责任,对肖海军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事

5、故责任人黄新军赔偿。2009年8月511,宣城屮院判决:一、维持一审判决主文第三项,即“驳回肖海军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一审判决主文第一、二项;三、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赔偿肖海军医疗费8150.78元、误T费1450.44元、护理费420元、住院伙負补助费210元、营养费210元、交通费150元,合计10591.22元;四、黄新军赔偿肖海军车辆施救费200元、停车费160元、车损鉴定费160元、车辆损失2085元,合计2605元。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是否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付责任?笔者观点如下: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

6、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I韦I内予以赔偿”。该规定确定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I韦I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过失赔付责任。依据该规定,只耍发生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形,保险公司即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对受害人予以赔付,而不考虑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该规定中,并未规定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依据法理,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形外,不能将任何非可归责于受害人g身的事由作为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免责根据。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

7、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可见,该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精神i致,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形以外,该条规定也未确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其他免责事由。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冇下列情形Z—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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