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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行业发展需求,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供给侧改革,规范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中施企协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根据市场需求,由中施企协组织行业专家、企业和有关机构编制、发布的自愿性标准,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效补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施企协标准的制订、修订、发布、推广、实施和管理。第四条中施企协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协会代号由中施企
2、协拼音缩写ZSQX大写字母构成。T/ZSQXXXX-XXXX发布年号发布顺序号协会标准代号团体标准代号第五条中施企协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一)成立中施企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标准化工作规划部署,政策、制度审核决策,标准立项审批和标准审定。(二)中施企协祕书处负责标准的技术归口和管理工作。包括标准化工作的业务受理、技术审查、标准审核等相关工作。(三)每项中施企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均单独组建标准化项目组,落实具体文本的起草工作。标准化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专业生产、管理、经营、科研、教学和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第二章协会标准制修订第六条中施企协标
3、准涵盖与工程建设行业、企业和产品有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等。具体涉及以下范围:(一)工程建设企业品牌、信用管理的通用原则、要求、方法和技术;(二)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质量要求;(三)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四)工程建设有关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五)工程建设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六)工程建设行业信息技术要求;(七)其他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要求。第七条中施企协标准的制订流程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实施、宣贯和复审等(具体流程见附件1)。第八条任何组织
4、均可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施企协秘书处提出立项申请,填写《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议,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如项目未通过论证,则通知该项目申请者不予立项。项目通过论证后,由祕书处报中施企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批准。批准后,中施企协正式发文立项。如需对项目进行补充论证,则应当在补充论证后重新申报审议。第九条中施企协标准一经立项,由申请单位确定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员,组织标准化项目组进行起草准备工作,负责草拟、修正和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最终形成用于征求意见的中施企协标准草案。中滋企协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
5、写规则。第十条中施企协标准草案应当向涉及本标准内容的生产者、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研究者等利益相关方以信函方式征求意见。同时在中施企协网站进行公示。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日期前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无异议;对所有意见,应当说明依据或理由。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个工作日。第十一条标准化项目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后,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及有关附件等提交中施企协秘书处。第十二条中施企协标准的审查由秘书处组织。审查形式可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标准化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表决。(一)会议审查
6、,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加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获得评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审查。(二)函审时,应当在函审表决截止日期前15天将函审通知和中施企协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投票单提交给相关单位和人员。有效回函中有三分之二赞成,方可通过审查。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未通过的,标准化项目组应当对送审稿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审查。一年之内重新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将被撤销。第十三条对于符合立项条件,等同转化国际标准或已形成规范性文件并经实践验证的标准项目,可省略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直接向中施企协祕书处申请审查。第十四条中施企协祕书处组织对
7、标准报批材料(包括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纪要、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编写有关规定的,退回标准化项目组进行修改。秘书处审核合格的团体标准,报送中施企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中施企协会长办公会批准。第十五条通过审查批准的中施企协标准,发放标准编号,并由中施企协发布公告。第十六条中施企协标准实施后,应当对其进行复审和评估,以确认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方式。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第十七条中施企协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标准发起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有关方面可对中施企协标准化工作提供资助。第
8、三章协会标准实施第十八条中施企协标准为自愿性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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