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283150
大小:7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1-22
《A许娟信用论文范本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信用管理师综合评审一论文(设计)关于保险业信用状况的浅析学生姓名:许娟—准考证号:1605000010並资格名称:信用管理师级另寵职业资格一级报考点:广州提交日期:论文基本要求1.论文的撰写应结合信用管理相关专业学习,选取具有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论题。2.论文篇幅1级一般为3000字以上,最多不超过5000字。3.论文应观点明确,中心突出,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流畅,结构严谨。4.论文字体规范按《广东省信用管理师执业资格综合评审论文写作规范》和“论文样板”执行。5.论文应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用微机打印后,装订成册。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设计)
2、,是本人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时间:考生签名: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这就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但目前诚信问题却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桎梏。因此,本人从制度缺陷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对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强诚信建设的建议。众所周知,负债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特征,如果没有诚信,公众就会丧失对保险业的信心,切断涌向
3、保险业的资金链条,动摇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良好的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但目前诚信问题却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桎梏。关键词:保险;诚信;成因二、II要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现状我国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制度缺陷三、(-)信息不对称改善保险业诚信现状的对策(_)健全诚信法规制度3(-)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3(%1)制约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3(%1)借鉴成熟市场的保险技术和运营策略3参考文献in一、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现状目前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出现了一些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信息优势和保险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存在个别案件不合理拒赔、违规经营、支付过高手
4、续费、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而不少保险代理人在利益驱动卜•,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味向客户推销保费高却不一定适用的险种;还会出现撕单、埋单、私吞或挪用保费、制造假赔案、误导甚至欺煽投保人等行为。而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在不满足投保条件下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提供虚假信息;更有甚者,骗保骗赔花样翻新等等。这些违背诚信道徳和法律的行为对保险业的发展己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二、我国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制度缺陷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从诚信的保障机制來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
5、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诚信的人会获得更多的交易和赢利机会;而在一个不守信用的社会中,守信用者却将付出代价。在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信用的保证主耍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在追求口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卜•,出现了利己主义动机,产生违反诚信原则的道徳风险。(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高速发展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冃前,我国对违背诚信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惩罚规定尚不完善,经济上的惩罚力度不大,约束机制软化,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从人格、伦理上进行遣责,这就难以抑制失信行为的出现,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
6、,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损失,违规失信却増加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1)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廿前,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代理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当员工及代理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而我国现行的保险代理人制度是i种松散的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无法实现对代理人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进而导致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目标,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各种有损委托人和投保人利益的行为。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
7、在。(二)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1)对于保险人而言潜在的投保人总是比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风险状态,保险双方存在信息差别。尤其是在保险定价中,保险人通常使用简便的分类计算法厘定保单价格,但却不能区别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标的,从而也就不能确定适合丁•投保人的保费水平,其最终结果是高风险类型消费者把低风险类型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即所谓的逆选择问题。另外,我国《保险法》采取的是询问告知形式,投保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