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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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城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闽政文〔2007J359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根据《福建省林业厅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闽林综〔2007J13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如下: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2、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依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稳定生态公益林所有权的基础上,以落实管护主体为核心,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责任、限制性经营的权利、政策性补偿与林下利用的收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检查验收,逐步建立管护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利用科学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二、检查验收的内容(一)落实主体情况。根据山林权属情况和林农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因村制宜确定管护模式,明晰管护主体到村民小组、自然村、林农联户或个体承包者,将决策权、管护权和收益权落实到位。(二)体现“均”的情况。凡集体林,无论是联户管护、专业管护还是委

3、托管护,都要充分体现均山(股分均山)、均权、均利,先均后联,先均后承包,先均后委托。对于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生态公益林面积过大、人数过多的,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管护方案,从根本上解决“集体林人人都有份、其实人人都没份”的问题。(三)实现“联”的情况。根据生态公益林区位和连片的特点,股份均山后,马上实行联户管护,“均”与“联”要同步进行,确保生态公益林的有效保护。(四)程序合法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改革方案由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决策权交给百姓。(五)维护林农权益情况。

4、检查是否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大部分落实给林农;非木质利用和木质利用的收益是否合理分配给林农。(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明确护林监管员、村委会、林业站、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签订有关的责任书、合同。充分发挥村两委、乡(镇)林业站的作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村两委应加强对管护主体和护林监管员(或专职护林员)的监管,确保管护真正到位。各乡(镇)林业站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实行包片包地块负责制,实现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全程监控。(七)建档情况。管护主体管护的山头地块与图、表、册相一致,改革方案决议、各种会议记录、公示情况、行政责任

5、书、管护合同、监管合同书等资料档案规范齐全,并做到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所有档案一式三份,村委会、林业站、林业局分别保存。三、检查验收的对象(一)对有改革任务村的改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全部村验收完成后,由乡(镇)汇总。(二)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领导及实施改革的情况进行考评。四、检查验收的人员及时间安排(一)县政府成立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验收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同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不另行发文),并抽调成员单位16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验收小组(具体人员及分组

6、名单见附件1),分赴各乡(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二)检查验收工作时间安排分两批次四个阶段。第一批:验收阶段(2008年8月20日〜8月300);整改阶段(2008年9月1日~9月10日)。第二批:验收阶段(2008年9月11日〜9月20日);整改阶段(2008年9月210〜9月30日)。五、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检查验收采取乡(镇)自查,县检查验收的方法进行。(一)县人民政府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07〕231号)要求,抽调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组织培训参检人员学习相关法

7、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统一规范检查验收的技术和标准,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质量。每个验收组由4人以上组成,分为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访谈小组、改革材料内外业质量检查小组。(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县林业局下发的《连城县村级生态公益林改革验收应具备的材料》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合格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受检申请。(三)县人民政府接到乡(镇)人民政府受检申请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到乡(镇)听取关于本乡(镇)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的汇报。再分村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听取村汇报、查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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