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200977
大小:6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1
《侦查阶段检察权制度探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侦查阶段检察权制度探究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权的重要内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1]是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反腐倡廉的必要工具,是检察权中最具威力的一项职权。但是,我国现行的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地方,限制、弱化了检察权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的发挥,需要我们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制度建设深入研究,以期在今后立法中继续完善一、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性质分析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法律性质,是区别于其他法律权力的标志所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是检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行使检察权的体现
2、;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权属之一;是与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即法律监督的需要相符合的。因此,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基本属性是检察监督权从检察权的产生和发展看,检察权其本是一种监督权。法律监督性是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同样也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本质属性。在西方国家,检察机关拥有指挥侦查权、监督判决执行权等监督司法活动或诉讼活动权利[2],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检察机关还拥有更为广泛的法律监督权。在我国,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对象都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并且在国家职能活动中或者在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中拥有一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是针对职务犯罪的
3、特点而设立的,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的侵吞国家财产,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使职权时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为,其直接危害的是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因此,查处职务犯罪是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行为,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治权的过程,是带有监督执法和司法弹劾的性质的行为职务犯罪侦查权保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对于实现依法治国,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至关重要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
4、国家工作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失职行为予以法律追究,来保证国家法律在职务活动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这是不可让渡、不可偏废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有一项重要责任,就是发现并依法追究公务人员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体现了它在检察机关全部法律监督活动中的后盾作用,是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因此,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是一种法律监督权,即用刑事追诉或曰司法弹劾的办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构成职务犯罪的职务行为所实行的监督权,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权力。[3]职
5、务犯罪侦查权的本质就是用法律监督权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各项管理权,用法律手段防止和制裁权力的滥用和误用二、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制度缺陷(一)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机关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内设机构,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目前实现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实际运作中由于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法定的'‘双重领导”基本上成了以地方党政领导为主的“一重领导”,上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基本上只局限于检察业务,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实际上变成了只向地方党政领导机
6、关负责因此,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案件中容易受到地方党政部门的干涉和掣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制约了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的实现。在我国职务犯罪的侦查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地方党政机关出于种种原因,可能出现将职务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手段保护起来,或者在检察机关查处的过程中对检察机关施加影响和压力,干扰检察机关办案(二)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缺乏强制措施执行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但却没有相应的赋予强制措施的执行权,而是将执行权交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样的分权方法固然是出于不同部门之间职能分工、相互监
7、督的考虑,但在实际的执行中却产生了很多问题。首先,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缺乏参与性。公安机关在在执行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对案情、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并不熟悉,因此执行起来难度较大,效果不理想。其次,由于职务犯罪案件不是公安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公安人员的责任心相当不强,存在着不愿执行,推诿执行的情况。再次,职务犯罪强制措施的执行具有具有较强的突然性与时效性,而公安机关并没有针对检察机关的执行设置专门的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容易出现执行滞后的情况,从而影响了案件的侦查。最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保密性,由公安机关执行无疑
8、增加了泄密的可能性(三)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缺乏技术侦查权当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主要一支笔、一张嘴,虽然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始采用计算机制作电子笔录,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但这只是形式上的改进,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前职务犯罪侦查中由供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