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134370
大小:6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21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闽委发(2004)51号)二00四年七刀四日第一条为了稳定低牛育水平,捉高人口素质,确保人口和计划牛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全而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住育法》、《中共小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牛育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省、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各社会I才I体和相关责任人,在人口和计划生
2、育工作中应给奖励或追究责任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对■在人口和计划牛: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成绩突出的,分别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和人口计生委(局)主任(局氏)给予奖励,并发给奖金。第四条冇下列情形Z—的,对冇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责任:(一)未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牛: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市、县(区)党委、政府及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责任目标为六项指标: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2、出生人口性别比;3、统计准确率;4、群众满意率;5、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6、工作经费投入。其他单位的主要责任目标为上述指标的第1、5、6项。(二)违反
3、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的“七个不准”,发生重人恶性案件的;(三)在一年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兑现政策规定的奖励低于当年度应奖励总量的70%的;(四)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表统计准确率低于95%的;(五)在经费投入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克扣计划生育经费的;(六)对违反计划生冇政策的党员和干部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未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七)冇关部门没冇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或制定出台的政策规定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八)因工作不力,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严重滑坡的;被计划牛育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的;(九)机关
4、、金事业单位人员违反牛育政策被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十)村(居)班了软弱涣散或处于瘫痪状态,又未及时调整整顿,造成计划生育工作无人管理或失控的;(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对上述情形按如卜■办法认定:出现第(一)项情形的,以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其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冃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为准。出现笫(二)至第(十一)项情形的,由上级人口和计划牛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涉及到需耍进行人事调整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核实。第五条被列为追究责任的单位,取消具当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和综合性评先评奖资格。其应负责任
5、的党政主要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当年度考核屮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免职、责令辞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应负责任而己调离岗位的,一年内要跟踪处理。笫六条出现第四条(一)、(六)、(八)、(I-)项规定情形的,对单位和党政主耍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岀现笫四条其它项规定情形的,对有关部门及具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均按第五条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第七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屮要注重检查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结果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纽和上级计生
6、行政部门报告,提出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或责任追究的建议。同时,向同级纽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第八条各级党委、政府或人口和计划生冇领导小纟R依据人口和计划生冇部门的建议,区分各级应负的责任,作出责任追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追究的单位或个人。被追究的事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或纟R织人事部门权限范围的,有关部门应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或人口和计划牛育领导小组捉岀的处理建议,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对责任追究不服的,町在一个刀Z内向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两个月之内复议并做出答复。复议期间不影
7、响责任迫究的执行。第九条各级纪律、纽织和人口计牛、监察、人事部门每年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工作,研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和奖励实施的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第十条本办法中的量化指标主耍适用于县(市、区)。县以F量化指标由各地制定。第十一条各级人人、政协、法院、检察院在人口和计划主育工作中应予奖励或追究责任的,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人口和计划牛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木办法自发布Z日起施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