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WTO过渡期结束后金融创新对我国银行监管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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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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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WTO过渡期结束后金融创新对我国银行监管的挑战及应对策略根据入世承诺,WTO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金融业要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我国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发展高潮期,各银行势必将迅速建立起自己的金融创新平台,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推出多样化的金融创新产品,为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采取一系列金融创新的行为组合。作为监管当局,应当充分认识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的挑战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一、金融创新趋势与WTO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金融创新的必然性(-)国际金融创新趋势。K全能银行、跨国银行模式渐成潮流。20世纪末,世界金融领域相继发生了几起著名的银行并购案,如日本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并购,美国花

2、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并购,并购后的银行成为世界金融领域的“超级航母J业务趋向多元化,涉及证券、信托、保险等业务,成为全能型的商业银行,正在改变国际银行业的整体格局。同时,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越来越多,其业务收益来自海外的比重日益提咼。2、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金融服务电子化、网络化明显。进入21世纪以来,以资产证券化、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大增。由于高新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推广和应用,银行已经实现金融服务技术的电子化'信息化和金融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全方位化,调查显示,英美两国的电子银行客户在过去5年分别增长了300%和350%o3、创新

3、业务收益比重日益增大。一些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不断萎缩,创新业务异军突起,如中间业务创新方面,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技术、信息、专业知识、机构网络、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提供越来越多的中间业务,且其收益比重逐渐增大。目前,一些国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比达到40%,有的高达70%,如花旗银行等等。(二)WT0过渡期结束后,我国金融创新的必然性。1x中国金融与世界金融互相融合,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助推剂。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滩中国市场,以外资银行为例,截至XX年10月末,已有71家外国银行在华23个城市设立了238家营业性机构,已有138家外资银行

4、机构获准人民币业务。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业也不可避免地要融入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也积极走出国门,纷纷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海外业务。2、金融创新的速度将大幅加快品种将迅速增加。WT0过渡期结束后,国外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中国的资本市场,作为在世界金融创新领域锻炼多年的国外金融机构,必定会带来新的经营理念、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等,为了应对WTO的挑战,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可以预见,在WTO过渡期结束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竞争主体必将会创造出更多业务品种与服务方

5、式,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3、中国金融业实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的趋势是必然的,但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金融创新的过程。从现阶段看,我国目前金融基础环境还是相当薄弱,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等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混业经营才会成为必然的选择。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不是金融机构间简单地进行多种业务组合,只有通过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不断相互创新才能逐渐完成。二、金融创新对我国银行监管工作的挑战(-)外资银行大量进入,金融市场主体多样化,其金融创新带来金融产品复杂化,风险监管难度将大大增加。WTO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将不断将其在国外成熟运

6、作的新型业务和产品引入中国市场,如金融租赁、投资组合、商业代理、外包、保险中介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等。众所周知,外资银行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密切,交易国际化,服务多元化,技术手段先进,金融创新能力强,可从国际市场引进品种繁多、操作复杂的新型金融工具,监管人员如何按照国际惯例'如何对尚不熟悉的外资银行业务进行有效监管,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总之,大量外资银行的进入及金融创新领域的不断拓展,将增大监管当局的监管难度。(-)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无法适应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需要。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金融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为核心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总体上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部份法规过于原则和存在漏洞,缺乏操作性,监管方法与监管操作规定没有细化,体运用均未上升到法制的层面;二是对金融创新缺乏有序的约束和引导,在众多金融业务领域如投资基金、资产重组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对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运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等缺乏应有的界定;三是部分条款与WTO规则不接轨,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与金融全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无法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三)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受到挑战。不可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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