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试行)

宁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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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生教育的发展,认真做好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学校根据需要确定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发挥指导小组的集体作用,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应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

2、合理”的原则,。二、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第三条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第四条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少于两年(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H),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第五条新选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50周岁(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以下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第六条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学术水平应居

3、国内木学科的前列,能及吋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能独立提出及从事创造性的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有重要的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一、近三年来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结题、通过验收,或目前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二、近五年来有重要的科研成果,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人文社科类学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2部(不含教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在SSCT来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2、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不含教材);3、作为主

4、要成员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五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前二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位;4、目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2部(不含教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2篇以上;2、岀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不含教材);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5项以上国家专利,且必须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4、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或

5、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五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前二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位;5、目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三、目前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在研经费三年内年均不少于1.0万元,理学门类在研经费三年内年均不少于3.0万元,农学、工学门类在研经费三年内年均不少于5.0万元。第七条我校实行博士生副导师制度。博士生副导师申请人应经一名校内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每名博士生指导教师限推荐一人),其选聘条件与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条件相同,且直接

6、从博士生副导师申请人中产生。博士生副导师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硕士生指导经历的副教授,其主要职责为协助推荐人进行博士生指导工作。在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时,优先考虑具有博士生副导师经历者。第八条已被校外博士生培养单位聘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三年以上者,经校学位委员会主席会议通过可直接转聘为校内相关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第九条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博士生培养需要,在校外聘请知名专家担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与校内博士主指导教师、博士生副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生。三、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程序第十条博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生副导师选聘推荐工作由学校学位评

7、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生副导师者,应在每年3月份向所申请学位点所在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不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单位,申请人可直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岀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宁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申请表》或《宁夏大学博士生副导师申请表》,一式5份,于4月1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申请书及本人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第十-一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初选通过(或直接申报)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人选,按照博士生指导教

8、师的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做出决议。第十二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选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四、其他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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