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

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

ID:46083567

大小:63.63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20

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_第1页
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_第2页
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_第3页
资源描述:

《原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摘要:建筑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致残致贫的实例屡见不鲜,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也一直受到人家的关注,木文通过对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分析,在如何防范农民工发牛工伤事故及降低风险的描施方面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中国论文网关键词: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经济的发展和城山化进程的快速演变,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的付出功不可没。其中,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在城帀建设中从事着最辛苦的工作,加上其用工短期性和频繁变化的特点,往往在发牛工伤事故后得不到理赔牛活变得艰难。为保证农民工群体在受到工伤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

2、社会保障方血的救助,对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1.参加工伤保险现状及原因分析据统计,当前我国农民工已超过2.5亿人,在城市的农民工已达1.8亿人。作为城镇产业工人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大多数分布在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煤矿、制造等高危行业,并分别达到了从业人员的90%、80%和60%,其中农民工工伤者发生的比例占91.6%,且大多属于非正规就业[1]。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家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3、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木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行业具有典型的高工伤事故发牛比例,因此,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建筑行业有效规避风险的途径,也是企业保护农民工利益的社会责任和义务。1=1前,建筑业缴纳工伤保险情况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一,管理规范的建筑施工单位基本都是施工总包单位,都能为其用工人员,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正常缴纳。管理规范的建

4、筑企业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都能得到社保部门工伤保险的理赔。下面以一单位为例,分析缴纳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缴费额和赔付情况:基本描述:缴费地区,南京;行业,建筑业;单位,某国有建筑企业;单位缴费棊数为木地区偏上水平;2009年,工伤保险费率0.4%,参保农民工628人,缴纳工伤保险费22.3万元,工伤保险赔付32.3万;2010年,工伤保险费率0.4%,参保农民工596人,缴纳工伤保险费21.1万元,工伤保险赔付27.3万;2011年,工伤保险费率0.5%,参保农民工711人,缴纳工伤保险费30.6万

5、元,工伤保险赔付21.2万;从近三年工伤保险赔付数据得出,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投入和理赔属基本持平状况,缴费不高却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其二,管理较为正规的建筑施工单位管理较为正规的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是行业内专业施工单位,在建筑业主要承担施工分包业务,这些企业一般为其长期工作的农民工购买并缴纳工伤保险;对临时雇佣的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往往采取内部私了的方法解决问题。其三,管理非正规的雇佣者,即“包工头”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包工头”队伍

6、屮的农民工没有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往往以“口头协议”约定劳动报酬,流动性强,工作简单繁重,川工时间较短,口我保护意识淡薄,这部分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高发人群也是报得不到保障的人群。“包工头”带领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得到工伤保险的赔付,往往走向维权之路或进入法律诉讼途径。2.发生工伤事故后法律关系的认定农民工群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如何保证其合法权利不受损害,在实际解决案例中,针对发包方、承包方、雇佣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况,往往采取“上推”的方式来确认工伤事故人与

7、其雇仰者的劳动关系,用事实劳动关系來认定工伤责任。如:某施工工程公司和自然人王某达成口头协议,双方约定山王某负责拆卸某施工工程公司所属的2台10吨吊钩式起重机的工作,王某纽•织了郑某筹几名农民工完成此项工作,在拆卸过程中,郑姓农民工由于没有安全保护措施从起重机上下来吋,不慎从高处坠落,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家属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保局认定郑某发生的死亡事故是工伤,而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应由某施工工程公司承担工伤责任。该施工工程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故提出中请行政复

8、议,复议后认定维持原工伤认定结论,该公司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市、二帀后法院均确认他们Z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维持原判。建筑企业成立的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爭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川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川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川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