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签订企业并购协议与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股东(大)会制度汇编

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签订企业并购协议与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股东(大)会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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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签订企业并购协议与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股东(大)会制度汇编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签订企业并购协议1.企业兼并协议概述并购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在充分协商并就企业并购诸多事宜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下一步的工作就是由并购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签订企业兼并协议,或者说企业并购合同。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极为费时、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加之交易标的也很复杂,所以企业兼并协议作为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显得至关重要。由于标的复杂,所以企业兼并协议通常由一系列相关的合同组成,可以分为《并购意向书》和正式的《企业并购协议》两类。《并购意向书》是并购双方谈判后就并购

2、事宜达成的初步协议,也可称为《备忘录》。其作用在于:并购双方达成的初步协议可以作为继续磋商的基础,同时可依此作进一步的审查作业。并购意向书是否有法律约束力,一般由双方在并购意向书里面明确约定。通常来说,意愿书中的某些条款,往往是会具有约束力,如保密条款、费用分摊条款、谈判期间目标企业不能再与他人洽商并购条款,而其他条款则不具约束力。签订《并购意向书》后,双方即有一个初步的谈判方案,在此基础上双方就并购细节继续磋商直至形成最终的兼并协议。依据企业并购交易方式的不同,兼并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也有不同。如果采取资产收购方式,则兼并协议比较简单,并购双方只要签订《资产购买契约》即可。资产购买契约侧重

3、于详细说明并购标的的各项财产,并将其列为附件。如果采取股权收购形式,则较为复杂:若收购方收购目标企业全部的股权,那没并构双方须签订《股份购买契约》或《股份转让契约》;若是只并购一部分股权,则并购双方还需要再签订《股东协议书》(或《合资契约》)o签订股份并购契约时,通常常同时需要签订很多互有关联而必须同时洽商而定案的契约,如在完全股权并购下的人员留任契约或竟业禁止契约。甚至包括在形成合资企业下的技术授权、供应或销售契约。如果采取合并的并购交易方式,那么依据合并的形式不同,可以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或者《新设合并协议》。无论并双方签订的兼并协议是何种类,有一些条款是基本的共用的条款:如并购双方

4、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并购协议的标的、并购价格、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被转让企业在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的交接事宜、被转让企业员工的安排、与并购协议的各种税负、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及其他交易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条款。但是不同的兼并协议其侧重点是不同的,下面逐一详细论述。2•各类兼并协议资产收购洗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合并协议作为企业兼并协议的三种最主要的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上有共通之处,也有各自的侧重点。各类兼并协议的共同的重要条款123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股东(大)会制度一、股东(大)会概述(一)

5、股东(大)会的概念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机构。(二)股东(大)会的特征(1)由全体股东组成。(2)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3)股东(大)会是公司法定必设机构。二、股东(大)会的运作制度(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公司法》对常态下的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作了规定,同时也对非常状态下的召集作出了一定的安排,考生需参见相关规定。(二)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04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6、份没有表决权。针对不同的表决事项,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方式也不同。(三)股东(大)会的责任追究制度1•股东(大)会决议瑕疵(1)目的外事项的决议。(2)表决权受限制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决议。(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2•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公司法》第22条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作了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四)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当公司发生实质性

7、变更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公司依公平合理的价格买取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股东公平是确立股权收买请求权的最主要依据。股权收买请求权是保护少数股东免受不公平对待的一种切实有效的手段。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制衡机制(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衡机制1•股东(大)会决定权的制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衡在其职权上主要表现在董事任免权、董事报酬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2•累积投票制的制衡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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