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

ID:46012368

大小:153.06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1-20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_第1页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_第2页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_第3页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_第4页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工作中收到的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工伤出现以后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鉴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工伤鉴定要准备些材料吧    工伤鉴定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

2、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阅读: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

3、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

4、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

5、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

6、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

7、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8、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十九条《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