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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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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摘要】诱惑侦查是我国刑事侦查理论界近几年兴起的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对其概念的界定我国学者的认识并不统一,但可概括为侦查机关(包括其特情、线人)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乍耳,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或犯罪结果发生后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手段。作为刑事侦查中的特殊侦查手段,在我国的运用由来已久,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对其加以规制,使得诱惑侦查这•特殊侦查手段饱受争议。鉴于此种情形,木文仅就诱惑侦查的概念、价值功能及其分类、适用限制和法律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推进它的法制化进程。【关键词】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
2、;犯意诱发型;法律规制刑事侦查基本原理、刑事侦查认识论和方法论一直是传统的刑事侦查理论研究和探讨重点。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刑事侦查价值论、程序论、模式论等刑事侦查前沿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已成为热点,并在推进社会法制化进程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一些传统的和新兴的刑事侦查手段的法律规制问题也摆在了我们面前,英中作为特殊侦查手段的诱惑侦查就是突出表现之…,特别是在毒品侦查、网络犯罪侦查、性犯罪侦查等方面得到更广泛的运用。笔者仅就诱惑侦查的概念、价值功能及其分类、适用限制和法律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推进它的法制化进程。一、诱惑侦
3、查的概念(一)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定诱惑侦查在侦查实践中长期存在,对某些犯罪的侦查已是必要手段之一,但在我国现行法律屮没冇明文规定,只是在2012年新修订的《屮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针对秘密侦查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中,才能从其最外化的语义看出,侦查人员必须依法侦查,不能为达到侦查目的而诱使他人犯罪。诱惑侦查作为在我国长期存在的侦查手段也应当适用这一规定,因此诱惑侦查也有合法与不合法Z分别。(-)诱惑
4、侦查的概念诱惑侦查是我国刑事侦查理论界近几年兴起的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对其概念的界定我国学者的认识并不统一,因而冇多种观点并存。观点一:诱惑侦查是侦查机关以欺骗、隐瞒手段设置诱饵、圈套、暗示、诱使侦查对象实施犯罪或等待其暴露,以便将其拘捕(或收集证据)的侦查方法;观点二:诱惑侦查指侦查人员或其协助者,为了侦破某些具有隐蔽性的特殊犯罪案件,特意设计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观点二:诱惑侦查,是指刑事侦查人员以实施某种行为冇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诱使侦查对象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行为,待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1]。将以上三种观点的主丁剥离出来可知
5、,对诱惑侦查的定义模式无外乎是“特定主休以其特定行为诱使侦查对象进行犯罪活动并将其抓获的侦查措施”。二、诱惑侦查的价值功能及其分类(一)诱惑侦查的价值功能i直伴随诱惑侦查而存在的是肯建和否建的两种价值观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分别揭示了诱惑侦查的价值所在及其弊端。“肯定观点”主要是从侦查主体侦破案件、降低犯罪率的角度出发,认为诱惑侦查是侦破特殊犯罪、减少犯罪发生的锐利武器。诱惑侦查对提高侦查效益主要表现在:一是侦查对象的明确性和特定性;二是犯罪过程的可控性;三是探证的直接性和强大的探证功能[2]。相反,“否定观点”则主耍是从维护国家法治和保护公民意志自由的
6、角度出发,认为诱惑侦查可能导致侦查机关滥用职权,使部分人在强加的外力干扰下选择犯罪,从而扩大刑法惩处面,破坏司法机关形象和国家法制⑶。(二)诱惑侦查的分类根据国外对诱惑侦查的学理研究,可将其分为两类,分别是“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的诱惑侦查是指被诱惑人具有一定的犯罪意图,并口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或者正处于犯罪预备阶段,侦查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获取冇关的犯罪证据,而向犯罪分子提供有利于其进一步实施犯罪的机会和条件[4]。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侦查对象的犯罪意图本已经存在,不因侦查员的行为而改变,侦查员的诱惑行为仅
7、仅是为侦查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或创造了条件;二是侦查人员的目的在于暴露潜在的犯罪分子,为抓捕行动做好先期工作。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其特点则是侦查对象本身没有犯罪意图和倾向,由于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而使英产生犯意并实施犯罪行为。三、诱惑侦查的适用限制诱惑侦查的实施是基于侦破特殊案件的必耍性而产生,然而一旦被侦查机关滥用,则可能成为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手段,所以各国普遍地对诱惑侦查从放任到规制,逐渐形成了一套将诱惑侦查严格限定在法律范围内的制度,具体适用条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严格限定适用主体。侦查活动本身是由特殊主体进行的,只冇侦查机关指派的侦查员才能
8、从事侦查。因此在诱惑侦查中,只有侦查员本人进行或侦查员主持进行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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