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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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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司法话语权的评判要素[摘要]司法话语权,就是在司法过程中参与者的言说资格和行为资格。而所谓司法话语权的评判要素,就是构成司法话语权如何判断作为司法话语权的前提、基础、核心概念等的要素,如多元性、平等性和理性;如何判断在司法话语权行使过程中,如公共利益、公民社会和参与的不同作用;如何判断司法话语权的行使质量,如司法协商、司法共识和合法性结果等等[关键词]司法话语权;评判;要素[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XX年的贫穷与营养不良的影响,物质资源的匮乏会影响到食物和环境,
2、它们以各种方式危害着贫困背景中的个人的评判能力发展。第二个政策机制的目标是避免权力和资源的社会分配同利用文化资源的偏好和能力发展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潜在困难。国家主动干预,创造财政激励,以建立培育司法话语权的次级组织,次级组织鼓励并促进与司法话语活动相关的各种能力的发展,进而,也可以促进平等的影响机会。虽然资源平等是基础性的条件,但追求更好的平等理想,必然要求关注个体参与者的能力平等。所有行使司法话语权的主体都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能力。[2]这些能力包括:第一,明确表达真实偏好的能力;第二,有效利用文化资源的能
3、力。在司法话语权中,平等性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而且不断产生着复杂的影响,因为:首先,司法平等包括程序和实质两个方面。其次,断定司法平等的存在和范围比对司法平等的评判要困难得多。最后,为了保障司法话语权主体享有平等的司法影响机会,社会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司法话语权主体有效进入司法领域,并有效参与司法过程。包容性是司法话语权平等性的一个重要前提,它贯穿于司法的全过程,体现在司法的每一个方面。司法话语权不仅要被动地在认同观念差异的前提下,平等对待他人的利益,还要求主动站在他人和司法的高度上,提出可行的理由和证据,并
4、去寻找恰当的解决办法。一般而言,司法话语权越具有包容性,也就越能显示其平等性。(三)理性首先,理性是司法话语权的核心特征。司法话语权强调辩论的重要性,更强调理性。其次,理性在司法辩论的方式中具有重要作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着眼于在社会行为中如何以手段满足其目的需要,可以看作是对公开利用理性的认识论层面的思考,它以理想的说理程序来解释司法话语权中的理性。在司法话语权中,司法话语权主体通过交往理性在司法话语场当中相互包容,鼓励协商合作,限制恶性对立对抗,这是平息纠纷的前提。再次,理性在司法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同样非
5、常重要。在理性基础上产生批判性和反思性,促使参与者能在修改自己司法诉求,影响他人的司法诉求的基础上,接受对方的批判性主张;这样就能在与他人的辩论中,不断调整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实现由片面机械向全面辨证的转变。最后,理性能够影响司法决议的结果。司法决议是由在司法话语权行使过程中,双方提出的理由所决定的,司法话语权的各方之所以将某些而不是其他观点看成是合理的,主要是根据其内容来区别不同的观点。之所以说司法话语权的行使是理性的,是因为司法话语权各方在提出自己观点或反对他人观点时,都需要陈述他们主张观点所依据的理由。
6、[3]因此,他们在陈述理由为自己的诉求辩护时,不是依靠社会资源所产生的非对称性,而是依靠哈贝马斯所说的更好的观点的力量。二公共利益、公民社会和参与(一)公共利益作为一种诉求表达,司法话语权尊重各种不同的合法利益,承认多元社会的多元利益冲突、分歧。司法话语权认同司法的基础是利益,并鼓励公开和改变各种利益,以维护合法利益。司法话语权平台的搭建为各种社会群体提供了维权的可能性,尤其是,保证那些最弱势群体的司法利益最大化。在维护个体利益过程中,他们同时对某些司法目标最终达成一致的理解。因此,司法话语权主体会在各种相
7、互冲突的利益中受程序性规则的引导并趋向公共利益。这种导向能引导司法话语权主体在实现基于分歧之上的诉求性妥协。司法话语权对公正的追求、关注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司法合法性的基础。但是,司法话语权观念,实际上是围绕关于各种支持或反对法律和政策的观点是否促进公民的共同的善以及司法的正义的讨论而提出的。司法话语权不同于利益集团的多元性和精英主义的司法观,司法话语权的价值虽然在提高司法质量上具有独特的工具价值,但司法过程中的平等则具有基于正义要求的内在价值。参与者会更多地关注他人的诉求,并寻找其与自己诉求一致的契合点。司
8、法话语权关注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对弱势群体利益的忽视。司法话语权能够适时引入自由开放的对话,司法的公共性保证所有发言人都能有效参与辩论和商讨(二)公民社会公共性和司法领域的作用是相互的。一方面,公共性创造了交往的司法空间,公共性使得司法中发言者的意图是可明言的;另一方面,公共领域的交往或者说司法也为公共性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哈贝马斯指出,这种公共领域中主体间的交往过程产生了两个实际效果:一是司法共识的普遍性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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