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ID:45993941

大小:7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0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_第1页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_第2页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_第3页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_第4页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论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摘要】在信息时代,市于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提高,原本属于公共财产的信息在一定条件下被加工、复制、生产并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新兴的市场交易客体。近代产品责任法所关注的一直是有形物质产品的责任问题,对于以无形性、精神性为特征的信息产品缺乏研究。此外,由于信息产品以人的主观智力成果为内容,所以担心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严格责任会对其言论自市造成威胁,不利于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也是阻碍信息产品责任成立的主要原因。但由于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易传播的特

2、点,相对于一般产品而言,信息产品存在缺陷所影响的范围更加广泛,损害后果更为严重,信息产品责任的成立具有现实必要性。本文将从实证研究、规范分析等角度,论证信息产品属于产品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信息产品责任的存在不会对言论自市权造成严重威胁,阻碍新兴产业的发展,与之相反,信息产品责任的成立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为产业发展和技术提高营造良好的环境。【关键词】信息产品产品责任言论自由科技发展1信息产品责任存在的现实意义自19世纪中期产品责任进入法律调整范围并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法律领域以来,其关注的重点主要限于有形物质产品责任,对以无形的

3、信息为内容的信息产品责任鲜有探讨。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呈现财产化和商品化的趋势。专门从事信息收集、整理、存储和扩散的信息服务行业也发展起来,对经济影响力不断提高。高技术性与高风险性是信息产品使用的典型特征,在产品广泛使用、信息快速传播的背景下,一旦产品因缺陷而造成损害,就会给消费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也不利于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英国著名的“课本案件”和“航海水文地理学家案件”①等真实案例的发生也表明了信息产品的缺陷同样存在致使使用者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可能,对信息产品进行产品责

4、任法上的规制有着现实意义。其实,对信息产晶的缺陷导致损害这一问题早在1786年就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地图信息的可信度和准确度,法国议会规定地图必须由专业的制图员甚至独立单位进行制作,并须由内阁所属部门进行传阅后方能出版。日本学者北川善太郎在1993年和1995年就通过《信息与民事责任的框架信息的责任问题》和《信息与制造物责任》对信息产品责任做出初步研究,并在《关于最近之未來的法律模型》中提出在当今社会,信息与有体物产品密不可分,而信息产品责任相较于有体物产品责任乂更加复杂,并且,北川还预言无论是有体物产品还是信息产品

5、,今后的发展趋势要求构筑一个将有体物产品责任和信息产品责任综合在一起的法律模型。②我国民法学者梁慧星也在《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一一20世纪民法刨顾》中也提到了信息产品责任的问题,他认为数字技术使得信息的财产性和流动性发生变化,现行法的适用范围限于有体物,因信息缺陷造成的损害无法利用法律进行规制,但实际上该损害的严重性并不亚于有体物缺陷造成的损害。③2003年初,我国故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晶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立法者已经开始关

6、注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信息产品责任的研究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由于信息产品以无形抽象的信息为内容,具有无形性、精神性、主观性、共享性等特点,所以当前对于信息产品是否可以纳入产品责任法范畴内进行规制存在争议。本文将对目前对信息产品责任的质疑进行细致研讨:信息产品作为无形的智力成果是否属于产品责任法中规定的"产品”?对信息产品追究产品责任,是否会对产品生产者的言论自由权造成损害?对信息产品这一新兴产业适用产品责任是否过于严厉,不利于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2信息产品是否属于产品责任法规定的"产品”范畴2.1何为信息产品

7、“概念乃是解决问题所必需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智地思考法律问题。”④在对信息产品责任展开讨论之前,首先要明确何为信息产品以及信息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信息产品与信息联系紧密,但绝不等同。信息是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式,是物质的一种属性。⑤而人类将客观的信息按照口身的主观意志进行加工,比如收集、分析、筛选等,此时的信息就包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有了价值,将此类具有价值的信息用于交易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信息产品。由此,信息和信息产品的本质区别就是信息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

8、信息产品则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受客观条件、技术水平特别是人的主观因素的制约。综上,信息产品是以经由人类智力活动产生的信息为内容,依托一定的物质载体,通过大量的生产、加工、复制并最终进入市场进行广泛流通的产品,如书刊、地图、音像制品、电脑软件等。2.2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信息产品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晶是指生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