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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节行政合同一、行政合同的概念二、行政合同的履行三、我国的行政合同制度一、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履行行政职能,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案例1】1999年9月10日,滴道河乡政府与曲某签订的荒山承包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曲某承包位于某地的荒山一座,承包期为20年,曲某应在所承包的荒山上植树造林,也可以种植有经济价值的果树;(2)曲某应保持荒山的生态环境不被破坏,荒山的林木面积应逐年增长,不能减少;(3)如曲某违反合同
2、的约定,乡政府有权收回荒山并对曲某进行经济处罚。2003年,乡政府对曲某承包的荒山进行检查时,乡政府发现曲某所承包的荒山林木面积有所减少,曲某将荒山土的部分土地改为耕地,种植了其它农作物。乡政府认为曲某已违反荒山承包协议约定的条款,对曲某所承包的荒山应依法收回,于是乡政府在2003年8月作出收回曲某承包荒山的决定,荒山种植的农作物归曲某所有,并对曲某处以罚款3000元。曲某对乡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曲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法院该怎样处理?【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履行行政职能;3、
3、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越权。5、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救济。【案例2】甘某是仙林街道幸福村的村民,全家4口人,原有住房3间。因高速公路要通过甘某的房址,仙林街道办与甘某1993年7月8日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规定:甘某应于1993年8月15日前将原房拆除,由街道办补偿甘某3万元,并指定A地块给甘某建房。但根据新规划A地块将用于建新街道办事处。1993年7月底,甘某提交建房申请,街道办给甘某指定宅基地B建房,甘某不满意,认为街道办应追加补偿2万元,于是未在8月15日前拆除原房。涉及的问题:仙林街
4、道办该怎么办?甘某可通过什么途径来伸张自己的权利?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者目的协议。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可履行性。因此,凡是在民事主体之间就财产利益或者某些身份利益所自愿达成的协议,均属民事合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1
5、、主体不同2、目的不同3、主体的地位不同4、救济方式不同【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1、科研合同2、国家订购合同3、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4、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5、企业承包管理合同【缔结合同的方式】(1)招标;(2)拍卖;(3)邀请发价;(4)协议(直接磋商)。二、行政合同的履行【行政主体的权利】(1)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履行义务的权利;(2)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的权利;(3)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4)制裁权;(5)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相对人的权利】(1)取得报酬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行政过错);(3)损失补偿请求权;(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行政合同履行
6、的原则】当事人自己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案例3】1995年5月,农民郑某和某乡政府签订了渔业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郑某承包百合水库上游水域,从事渔业养殖,郑某每年向乡政府上交承包费2万元,合同期限10年。(2)郑某须维护好水库堤坝,保证防洪功能。之后,郑某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投入3万元资金对水域进行渔业开发利用。之后郑某的渔业养殖业效益颇丰。2000年,乡政府新任乡长后提出:为了提高百合水库的利用效率,应当对水库整体水域进行综合治理开发,以达到更好的防洪效果。之后,乡政府派人和郑某协商提前终止合同问题,郑某坚决不同意。2000年7月6日,乡政府派人将水域强制收回。问题:
7、乡政府的做法正确吗?参考结论1、乡政府可以解除这份行政合同;2、乡政府必须要对由于单方解除合同而给郑某造成的损失予以足额补偿。【案例4】1998年,中国爆发了历年来罕见的洪水,洪水过后,各地抢修堤坝。某省为了预防春汛,决定实施冬季加固堤坝工程。但是在冬季加固堤坝,从来没有工程先例。于是该省行政主管机关根据资质决定由该省第一建筑工程队来承建。随后,该省行政主管机关与第一建筑工程队签订了公共工程承包合同。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第一建筑工程队擅自将该工程转包给另一不具备合格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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