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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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论我国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摘要】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有其产生的一定的法理依据及立法规定,它与法院内部的自我监督相结合,以此保障审判结果的公正。目前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建设存在诸多不足,致使一部分学者对该制度的存在产生质疑。但从我国的国情和司法体系等方面考虑该制度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关键词】民事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监督模式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66-01一、我国民事检察监督之不足我国现

2、行的民事检查监督制度是采用事后监督的方式,即抗诉制度来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直接的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与我国法律发展的状况是相统一的。但是如上所述,在立法上虽然我们对民事检察监督做了规定,但条文的抽象抑制了可操作的可能性,必然存在缺陷和不足。归纳起来存在着以下几方而的问题:第一,只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监督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但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参与民事诉讼全过程的权力,客观上造成了检察机关无法了解庭审情况,无法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自然也就无法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的违

3、法行为。由于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成为空谈。第二,只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而不监督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使检察机关的监督陷丁片面性。目前的立法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有权进行监督,造成了一个监督盲点。第三,法律只规定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对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则无法提出上诉、抗诉,而且实践屮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抗诉也多是由当事人中请的,因而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由于某种原因不敢或无力起诉时,或是在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时

4、,检察机关就不能有效的予以制裁。第四,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执行活动无权监督。民事审判活动在程序上既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也包括延伸的执行程序。二、构建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思想是行动的基础,只有在认识到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才可以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建设,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检查监督制度。(-)完善立法即细化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范围、方式、程序、和关保障措施等等。以此来弥补现行立法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儿方面着手:笫一,扩大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5、这包含三个方面,其一,检察院不仅要对裁判结果进行监督,而且要对诉讼过程中的具体诉讼行为进行监督;其二,不仅要监督法院的活动,而且要监督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有不法行为;其三,不仅对普通程序监督,对特别程序也应当进行监督。第二,具体规定民事检察监督的流程及相关权力。只有将检察监督权分化为各种具体的权利和手段,才能从监督基础、目标和效果上保证检察院的民事监督。第三,树立同级监督、及时监督的原则。鉴于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诸多差异,对民事案件的监督应当由同级检察院来实施,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而及吋监督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尽量将违法审判带來的危害性降到最低。(%1)明确当事人的申诉权对于当事人的申诉,由于不是一种诉讼法上的概念,而是一种宪法权利,应当将其体现到诉讼法屮来,否则就会造成实务与立法严重脱离。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这种权利,需要法院的支持、检察院的宣传。(三)对立型监督转向协同型监督以现代化法制建设为己任的检察机关,其参与民事诉讼的立足点较之以往或传统要高出许多,其法治境界和法治理想更为崇高。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法治国家的最终实现及良性运转。这种行为目的性,决定了其参与民事诉讼视角的协同性,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对立性。经过改造后的现

7、代性检察监督,是以内在者的视角参与诉讼的,在理想法治秩序的大目标下,检察监督不仅要与法院的审判权运作,而且与当事者的诉权行使,他们协调的、合拍的,因而是协同的。(四)坚持现有模式的基础上创建新型检查监督方式检查机关根据实践的需要创造了一些有效的检查监督方式:其一,检察意见。在检察机关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时,通过协商的方式,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人民法院再审纠正错误。此种方式符合将矛盾消灭在基层的要求,有利于检察机关同审判机关的合作,避免两家发纶矛盾,同时也实现了检察监督的效果,使•个比较成功的监督方式。其二,检察建议。对审

8、判机关在审判中有需要改进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纠正或者改进。其三,纠正违法通知。对于审判机关正在进行中的程序问题,或者审判虽然已经终结,但在程序上确实有问题乂不影响实体判决的,检察机关可以通知害不特定的公众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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