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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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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遗嘱继承和遗赠掌握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熟悉遗嘱的形式和有效条件。 目录第一节遗嘱继承第二节遗赠第三节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及特征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遗嘱继承的特征有: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更能体现被继承人的遗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二、遗嘱自由原则及其限制遗嘱自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自己财产所有权的自由。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的意志不可能无限自由,受到以下限制:1、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2、遗嘱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三、遗嘱的概念和特征(一)遗嘱的概念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财产或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二)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4、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5、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 四、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是指遗嘱人依法进行意思表示处分自己的财产和有关事务的方式。为保证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并对每种形式都作了严格的规定。(一)公证遗嘱指遗嘱人将其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经过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遗嘱。(二)自书遗嘱是指由立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日期并签名的遗嘱。 (三)代书遗嘱。是指在立遗嘱人不能书写或书写确有困难时,由无利害关系人或者律师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磁带录音进行意思表示,处分自己遗产的遗嘱。它只有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方具有法律效力。(五)口头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命处于危急的情况下用口头表述遗嘱内容的形式。其有效条件是:1)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遗嘱;2)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3)危急情况解除后,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设立遗嘱的,原先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明确和具体。具体包括:1、指定遗嘱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2、确定分配财产的数额;3、指明某项财产的用途和使用的目的;4、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5、指明遗嘱执行人;6、设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六、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是指遗嘱发生法律效力所具备的条件。归纳起来有:(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欺诈、胁迫、伪造、簒改的遗嘱无效。(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四)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七、遗嘱的变更、撤销、执行(一)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生效之前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但应注意: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要变更公证遗嘱的,必须再经公证程序。(二)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或对其内容进行全部修改。在此应注意:1.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如不同形式的数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应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三)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对财产进行分割,以实现遗产的转移。遗嘱执行的根据是遗嘱人生前依法所立的遗嘱和遗嘱人死亡的事实。遗嘱应从遗嘱人死亡之时开始执行。遗嘱执行人在执行中应遵守法律,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真正体现遗嘱人的意愿。 第二节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在遗嘱人死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二)特征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2、是无偿法律行为;3、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4、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1、遗赠受领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3、两者的接受、放弃的规定不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放弃;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接受。4、两者参与遗产的分配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加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三、遗赠与赠与的区别(一)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二)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是死因行为,而赠与是生前行为。(三)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遗赠是要式遗嘱方式,赠与为不要式行为。(四)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法律对用遗赠方式处理财产有一定的限制。 第三节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的法律行为;4、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相统一的法律行为;5、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6、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但不可是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可以取消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予以限制。2、受扶养人的义务。受遗赠人不得擅自处分遗赠财产,否则,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3、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四、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一)法律性质不同。前者为双方法律行为,后者为单方法律行为。(二)是否有偿不同。前者为有偿的,后者为无偿的法律行为。(三)生效时间不同。前者为生前有效,后者为死后生效。(四)产生方式不同。前者为合同方式,后者为遗嘱方式。 【司考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14题)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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