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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5
《2019年主题教育调研报告:村集体增收调研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9年主题教育调研报告:村集体增收调研报告西夏街道各村的集体收入,制约着村里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乡村振兴的前提下,村集体收入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美丽乡村能走多远。在与村支部书记座谈中,在村里走访中,村集体增收成为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为此,党工委安排我就村集体增收找出切实有效的办法。西夏街道个体经济发达,家具制造、小家电等行业红红火火,对于用地需求一直很大,在过去无序发展的年代,为了村里个体经济的发展,丈量的集体土地被占用修建厂房;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各村各自为政,造成各村土地承包村在很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合同期限长,当时价格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2、,即制约了村集体收入又引起人民群众极大不满。而西夏街道缺少村集体企业,土地作为村里增收的第一资源更是显得重要。针对这种情况,我首先从经管站调出各村的土地承包合同,逐村进行分析,除$$等几个村外,其他村不同程度都存在合同时间长(多数为50年),合同价偏低(有的村每亩仅160元)。找出问题原因后,同经管站同志们对反应强烈的典型村庄##等村庄进行了走访。关键是两委成员、党员、部分群众代表,最后召集村支部书记进行座谈。通过走访、座谈,将问题汇总如下:1.在自己责任田内修建厂房,改变土地用途,进行生产经营不交纳任何费用;2.经过公证处公证过和未公证的,一次性交够50年,价格
3、明显偏低;3.签合同为50年,但一年一交,价格明显偏低;4.口头约定与村里没有合同,价格明显偏低的;5.已办理土地使用证,进行生产经营,价格明显偏低的;6.闲散地、荒地等发包后建厂搞生产经营的,价格明显偏低;7.未改变土地用途的承包地,价格明显偏低的;8.承包村集体土地常年不交承包费;9.承包村集体的村民土地,因经营不善交不上承包费的。针对以上九个问题,积极从《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中找法律依据,并与办事处聘请的法律顾问孙保华律师对接,孙律师也从法律和解决办法上给予了很大帮助。经过反复酝酿,草拟了《西夏街道土地承包问题清理方案》,下一步准备再进一步争取意见后,在办
4、事处范围内推广实行,切实不村集体增收提供政策上的依据的指导。西夏街道土地承包问题清理方案因各村早期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价格偏低、承包期限过长、发包及使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解决此类问题,制定清理方案如下:一、在自己责任田内修建厂房,改变土地用途,进行生产经营的。建议: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以协商为主处理,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二、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一次性交够50年,价格明显偏低;未公证的一次性交50年,价格明显偏低。建议:合同公证与价格无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变更。三、签
5、定合同50年一年一交的,价格明显偏低。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四、口头约定承包,没有任何合同。建议:完善合同,收缴拖欠承包费,依据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拒签合同的建议收回土地。五、已办理土地使用证进行生产经营的,价格偏低。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变更。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走法律程序。六、闲散地、荒地等发包后建厂搞生产经营的,价格偏低。建议:以承包方的投入成本的为主,以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七、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土地价格偏低。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变更。经双方协商,协商
6、不成的走法律程序。八、承包村集体土地常年不交费用问题。建议:补交所欠费用,以拒交费用的为由,解除合同处理,走好法律程序九、承包村集体及村民土地交不上承包费的问题。建议: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走法律程序。附: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
7、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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