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561360
大小:53.13 KB
页数:53页
时间:2019-11-14
《0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J836号各省、白治区、直辖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植入性原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及其监督检査工作,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fl2011年1月1日起,仓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植入性医疗器械迓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应当按照《规范》和
2、《医疗器械牛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牛产企业按照《关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规范》的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v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73号)同时废止。二、口本通知卬发ZH起至2010年12刀31H,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査仍按现有规定进行,企业也可自愿屮请《规范》检查。三、自2011年7月1H起,生产企业中请植入性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和亜新注册时,应当按要求提交经检查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结果通知书》,其他
3、更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按现有规定进行。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対本辖区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通过《规范》检查的企业要加强口常监管。国家局将组织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秤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好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注意总结经验,收集《规范》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局保疗器械监管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医疗器械牛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根
4、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木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笫二类利第三类有源植入性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无菌和非无菌状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他齿科植入物。第三条植入性医疗器械牛产企业(以下简称牛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沌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实施风险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
5、兼任。第五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三)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四)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五)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牛产金业内部贯彻和执行。第六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第三章资源管理第七条牛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6、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岀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牛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牛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等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屮履行职责。第八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相应技术和法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动物源性供疗器械和同种异体保疗器械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牛学、微牛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
7、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第I•条若工作坏境条件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牛不利影响,牛产金业应当建立对工作环境条件要求的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或作业指导书,以监视和控制工作环境条件。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牛产环境。厂区的地血、路血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址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质等污染源的区域。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确定产品生产中避免污染、在相应级别洁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