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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与民事责任的起源及其相互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振瀛2013-4-822:20:25来源:《法学家》2013年第1期关键词:债的起源;责任的起源;债与担保;债与责任的关系内容提要:根据历史资料,民法上的债最早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文明中基于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的欠物或者欠钱;中国法上的债起源于基于借贷契约和买卖契约的欠钱或者欠物:罗马法上的债起源于具冇私犯性质的罚金责任。债与责任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表现为五种不同的形态:债务与责任联系;债务与责任融合;债务与责任区别;责任与债结合;责任与债分离。债
2、与责任关系的理论和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关系的理论有联系,也冇区别。债与责任关系的历史和现状说明,民事责任与英他法律责任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明确债与责任的关系,对于推进我国民事立法科学化和正确司法均有现实意义。2009年3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的民法论坛学术讨论会上,一位学者提交的论文中分析认为,债的观念滥觞于人身责任,并指出,将侵权法从债法中独立出去是〃忘恩负义〃的非历史态度。民法学者通常讲债的起源是讲罗马法上债的起源,而意大利罗马法权威学者们对罗马法上债的起源也存在不同观点。笔者认为,结合罗马法以前
3、一些古文明中债的起源,有助于全面了解债的起源。该问题既涉及对历史事实和债的性质的了解,又关乎今后我国民事立法的走向和民事立法科学化。债的起源与发展和违反债的责任密切关联,从历史发展上分析债与责任的关系,有助于全面认识民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的性质与特征。债与民事责任的起源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这个课题,关系到民法学和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本文是笔者对这个问题的初步探讨,愿与同仁共同商讨。一、古代西亚地区文明中债的起源与债的担保美国学者威尔•杜兰(WillDurant)曾指出:〃今天的西方文明,也可以说
4、就是欧美文明。欧美文明,与其说系起源于克里特、希腊、罗马,不如说系起源于近东。因为事实上,’雅利安人'并没有创造什么文明,他们的文明系來自巴比伦和埃及。希腊文明,世所称羡,然究其实际,其文明之绝大部分皆系来自近东各城市。〃[1]我国学者魏琼指111: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所蕴涵的规则与精神影响了古埃及、克里特、边锡尼、古希腊、古罗马乃至后来的整个欧洲及世界。〃[2]古代西亚地区是指美索不达米亚冲积平原,地处欧洲、亚洲和非洲之间,这里地理环境优越,经济发达,世界上最早的文字、最早的城邦国家和最早的成文法典
5、都出自这个地区,世界上债的最早起源地也在这里,从中也可以看出债与责任关系的萌芽。(一)苏美尔法上债的起源与债的担保1•苏美尔法的背景。苏美尔人是古代西亚地区城邦、商业、文字、法律以及宗教等文明成果的缔造者。[3]目前根据大量资料证明,楔形文字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4]公元前3000年末,苏美尔人创造了楔形文字,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前2096年)建立后,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公元前1930年颁布了《李必特•伊丝达法典》。苏美尔人除适用成文法典外,述作出大量判例,在民间述有很多流传甚广
6、的法律教本,其小包括《苏美尔法律样式册》。[5]苏美尔法律屮已经有了商品交换屮的主要契约,包括买卖、借贷和租赁等,并出现了保证制度和不可抗力免责制度的萌芽。苏美尔法对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主要采取金钱赔偿方式处理。例如,《乌尔纳姆法典》正文有40多条,现存的仅有29条。对侵害他人人身的,有4个条文规定处死违法者,较多的是采用金钱赔偿方式。[6]2.债的起源与债的担保。从近现代债法角度看,苏美尔法上各种契约和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赔偿的规定,是实质意义上的债。但是,苏美尔法并没有将这些都认定为债。遗留的两部
7、苏美尔法典残缺不全,看不出其小对债的规定。根据现有历史资料,苏美尔法上的〃债〃字最早出现在约公元前1700年的《苏美尔法律样式册》小。其中记载了有关苏美尔人契约及其条款的概耍,应当是当时某位对法律颇有造诣的无名抄写员的杰作。其第三部分共21个条文,包括誓约、债务抵押等,但仅有债务抵押和农田耕作的法律文献保存得比较完整。在债务抵押方面,有如下规定:(viii3-10)〃倘被抵押为债奴的妇女死亡,或逃走,或消失,或生病,则他(即债务人)应按照委派她所完成的劳作全价赔偿。〃(viii11-15)〃被抵押为债奴
8、的妇女与债务总价是等值的,当他(即债务人)以银还(债权人)时,他应重新收回自己的女奴。〃[7]从现存的历史资料屮难以确定苏美尔法关于债的适用范围,从〃抵债为奴〃分析,抵债为奴至少用在买卖关系上。关于买卖契约文献记载的多是已生效的契约,在履约屮有可能岀现各种各样的偶然事件,致使当事人违约。常见的偶然事件是订约后卖方自己改变了意愿,比如,卖方许下誓言保证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交付已售的财产,但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款购买该标的物时,卖方有可能会违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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