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租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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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与租赁1课程教学目标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信托与租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学生从事金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范,对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要。2第一章信托概述3信托业简介它一头连着货币市场,一头连着资本市场,一头连着产业市场,既能融资又能投资,被誉为具有无穷的经济活化作用。用美国信托权威思考特的话说,“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在国外将个人财产及金融资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信托业已

2、经发展成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4第一节信托的概念与本质一、信托的概念信托的出现是由两个因素所推动的:一是在财产私有权的确立,二是专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专业分工意味着交易和市场的出现,分工越深化,市场体系也就越完善,非实物交易比重也就越高,从而市场形态也就越高级。很明显,信托和股份制公司有着类似的性质:既然可以把自己一个企业交给专业的管理人员去经营,当然也可以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专业的人士代为经营。只不过信托属于金融市场的范畴,其商业化比前者要晚,也是一种更高级的市场机制。从下

3、面案例引出信托的概念:5案例:商人李四临终前订立遗嘱,以其遗产中的两百万人民币资产(包含存款及若干不动产)为主体设立遗嘱信托,用于抚养其八岁的儿子李小四。委托人为其好友张三,期限为十年,受益人为李小四,期满后剩余财产归受益人所有。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只能享有信托收益,不能动用信托财产。张三每年可获得两万元人民币管理费用。6信托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7

4、信托设立的原因(1)委托人本人没有能力管理财产(2)委托人没有精力管理财产见P4案例1-1信托公司承诺保底业务的危害8信托的特点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并将这些权力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两个条件需同时存在,缺少一个信托就不能成立。代理业务则不同,代理时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委托人。2、信托是一种充分信任信托的基础是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否则信托行为就不可能产生。9麦道夫的惊天骗局1011史上最大“骗子”麦道夫被罚1700亿美元_网易财经.htm12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受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

5、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受托人不能占有信托财产的收益,只能得到信托报酬。4、按实际原则计算信托损益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如有亏损由受益人或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无过失情况下不承担损失风险。135、信托体现的是多边信用关系一般来说,一项信托业务至少要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这三方当事人,他们围绕信托财产形成了信托行为的多边关系。其中,作为信托财产的最初所有者—委托人是信托行为的起点;受托人则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财产,通过信托业务进行运用,以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使受益人获得相应的利益,并实现信托目

6、的;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扮演了实际利益获得者的角色,是信托行为的终点。1415第二节信托的产生与在国外的发展一、信托的起源信托的起源与维护私有财产有关,没有私有财产,信托就无从谈起。因此,信托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的,财产的私有制是信托产生的基础。信托起源的基本线索是:古埃及的“遗嘱托孤”→罗马的“信托遗赠”制度→英国的“尤斯”制度。有关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16信托雏形: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创立者:古罗马皇帝奥古斯特目的:规避《十二铜表法》,解决无继承权人的继承问题。背景:《

7、十二铜表法》规定只有罗马市民才有资格成为遗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当时在罗马的外国人、解放的自由人无市民权无主动遗嘱能力,而外国人、俘虏、异教徒以及罪犯无被动遗嘱能力。方式:遗产先由一个具有罗马市民资格的人来继承,然后再由此将遗产转移或者赠送给遗产真正的继承人。17现代信托的产生英国的“尤斯制”(USE)创立者:13世纪的英国法官目的:规避当时的《没收条例》,实现对宗教的捐献背景:宗教和君主利益斗争的产物。当时臣子死亡后,多把遗产捐赠给教会而不是贡献给君主,不但使君主丧失了本该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还丧失了税收(教会土地免税),因此英王

8、亨利三世制定《没收条例》,规定凡以土地让与教会者须经君主许可,否则没收土地。相应的,忠于宗教信仰的法官发明了尤斯制。18方式:教徒在生前立下遗嘱,先把土地赠与第三者所有。不直接赠与教堂,为解没收之虑,名义上教堂没有土地所有权,官府不得依《没收条例》没收其土地。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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