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

ID:45071357

大小:661.50 KB

页数:57页

时间:2019-11-09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_第1页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_第2页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_第3页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_第4页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_第5页
资源描述: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第六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主要交易条件----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其他交易条件--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一、货物的检验(InspectionofGoods)(一)货物检验的含义和作用-又称商品检验(commodityinspection)由有资格的第三者(检验机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以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

2、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确定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在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我国商检机构为了加强进出口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检验证书的作用:交接货物的依据;支付货款的依据;索赔和理赔的依据;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5(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进出口贸易中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般程序买方收到货

3、物并不意味接受了货物;收到货物(receiptofgoods);接受货物(acceptanceofgoods);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6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般程序:1、卖方交货;(F组和C组)2、买方检验或察看货物;3、买方接受/拒收货物;拒收必须表示出来;买方一旦接受货物,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但如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7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不仅已成为国际惯例,而且受到很多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保障;英国货物买卖法;美国统一商法典;我国合同法;《公约》;与卖方

4、对货物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82、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公约》有关规定;第38条1款: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2款: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3款: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9(2)合同规定的方法A、在出口国检验卖方a.产地检验买方货物装运前,由买方或其指定人来工厂或产地

5、进行检验,买方或其指定人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提交的单据之一;即在信用证中列有“客检条款”。“客检条款”----属信用证软条款;给出口人安全收款带来不确定性。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0b.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地检验(以离岸质量、重量(数量)为准)----以装运港/地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该批货物品质、重量(数量)的最后依据(asfinal);排除了买方的检验权;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1B、在进口国检验a.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即以到岸品质、重量(数量)为准以目的港/地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

6、决定该批货物品质、重量(数量)的最后依据(asfinal);排除了卖方检验权;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2C、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以装运港/地的检验证书作为收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地后买方有复验权;复验费用复验机构复验时间----货到目的港/地卸货后若干天内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3新的做法:在出口国装运前预检验,在进口国最终检验;并伴以预监造、预监装;应用于重要进口商品或大型成套设备的交易;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7、14(三)检验机构国际上的检验机构:从组织性质:从经营业务的范围:我国商检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任务国家商检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AdministrationofQualitySupervision,InspectionandQuarantin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为:AQSIQ);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主管全国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的行政执法机构。其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机构

8、)管理其所辖地区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商检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案》于2002年4月28日经九届人大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