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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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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1973年的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创办于1976年的广州市体工队,1996年更名为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200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学校。学院主要任务是培养为国争光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体育人才,先后培养了多名奥运冠军和世界冠军。学院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人才强校、金牌荣校、文化兴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立足广州、面向全国、辐射海内外,打造拔尖运
2、动员孵化哺育基地、优秀体育人才终身教育园区和体育多元文化交流平台”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崇德、善搏、求实、勤学”的校训,积淀了具有体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学院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培养模式,力促职业教育、竞技体育、社会服务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一流学校,冠军摇篮”!—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院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
3、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为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挂广州市体工队牌子),英文名称为Guangzhoupolytechnicofsports。学院法定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第三条学院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是广州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部门是广州市教育局。院长或常务副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第四条学院承担体育高等职业教育。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适应广州市乃至全国体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
4、、学校体育等各领域的高素质技能型体育人才。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广东省等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运动员,承担广州市竞技体育的训练与竞赛任务。承担有关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和职业资格鉴定等业务。开展国内外竞技体育培训和交流。第五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6—第六条学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七条学院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尊重学术自由,充分发扬民主。学院以师生为本,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
5、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多种途径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院事务。第八条学院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的办学方式,学制以三年制高职为主,根据社会需要积极进行专业建设和调整,继续举办中职教育和中小学基础教育,遵循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规律,集训赛教科医为一体,实践和探索优秀运动员“十四年一贯制”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九条学院以高职教育与竞技体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校队合一、学训结合,全面推进体育职业教育。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教育,为提高体育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服务。第十条学院设置运动训练、社会体育、高尔夫、
6、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专业。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十一条学院与举办者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6—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学院举办者对学院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管,为学院提供稳定的办学资金和相关资源,保障学院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院依法自主办学,保护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学院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二)根据核定的运动员编制,制定各运动队选拔方案,决定录取运动员的标准及
7、程序;(三)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以及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决定学生考试考核评判标准,并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奖惩,及颁发学历证书等;(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五)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体育交流等合作活动;(六)聘任和解聘教职工,评定聘用人员的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执行和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制度;(七)依法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中央及地方政府资助、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由学院合法取得的有形资
8、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八)依法规定的其他权利。—26—第十三条学院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积极响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学院办学的各项要求;(二)履行人才培养、学术研究、训练竞赛、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三)实施院内听证、个人申诉等法律权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改善院内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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