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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号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2005年12月30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28号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令 第28号 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查处证券违法行为,规范冻结、查封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
2、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第三条冻结、查封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经法律部门审查,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制作决定书、通知书,由执法人员实施。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案件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冻结、查封:(一)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二)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三)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四)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五)其他需
3、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一)涉案当事人本人开立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或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以及与其有关联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中存放的违法资金、证券,部分已经被转移或者隐匿的;(二)被举报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已经或者将要被转移、隐匿并提供具体的转移或者隐匿线索的;(三)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等形式,拟将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作为合同标的物或者以偿还贷款、支付合同价款等名义转移占有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
4、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迹象的。第六条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视为重要证据:(一)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的;(二)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的;(三)不可替代或者具有唯一性的;(四)其他重要证据。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案件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需要实施冻结、查封时,应当提交申请,经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交法律部门审查。业务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发现需要采取冻结、查封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案件调查部门实施冻结、查封。第八条冻结、查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被冻结、查封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二)申请冻
5、结、查封的具体事项,包括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的名称、代码、数量、金额、地址等;(三)主要违法事实与申请冻结、查封的理由;(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九条负责审查的法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冻结、查封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并制作冻结、查封决定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十条冻结、查封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被冻结、查封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二)冻结、查封的理由和依据;(三)冻结、查封财产或者证据的名称、数量和期限;(四)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和日期。第十一条申请书、决定书
6、经批准后,由申请部门负责实施。实施冻结、查封的部门应当制作冻结、查封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协助冻结、查封的单位名称;(二)冻结、查封的法律依据;(三)冻结、查封的财产或者证据所在机构的名称或者地址;(四)冻结、查封的财产或者证据的名称、数额等;(五)冻结、查封的起止时间;(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和日期。第十二条实施冻结、查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协助执行部门和当事人送达决定书、通知书。第十三条实施冻结、查封时,执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二)出示有效证
7、件;(三)出示冻结、查封决定书和通知书;(四)告知采取冻结、查封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五)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六)制作现场笔录;(七)查封财产或者重要证据时,还应当制作查封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实施部门分别保存。第十四条现场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冻结、查封的时间、地点;(二)实施冻结、查封的单位和个人;(三)被冻结、查封的单位和个人;(四)协助冻结、查封的单位和个人;(五)冻结、查封的具体事项,包括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的名称、代码、数量、金额、地址等;(六)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其他应当载
8、明的事项。现场笔录和清单由当事人、见证人和调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予以注明。第十五条查封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查封动产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的适当方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