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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杉醇联合卡钳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临床观察[摘要]目的观察紫杉醇联合卡钳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方法将114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57例采用紫杉醇联合卡钳治疗,对照组57例采用传统化疗药物顺钳治疗,进行疗效比较观察,所有患者完成4个周期用药。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CR+PR)为91.23%,对照组总有效率(CR+PR)为70.18%。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结论紫杉醇和卡钳联合治疗非小细胞癌有显著效果,副反应发生较轻,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效果显著,是一种安全、有效、值得临床推广应用的化疗方案。[关键词]紫杉醇;
2、卡牟白;非小细胞肺癌;临床观察[中图分类号]R73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721(2012)09(b)—0080—02肺癌是最常见的肺原发性恶性肿瘤,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约占肺癌患者的80%[1],患者主要用化学疗法治疗[2]。对非小细胞肺癌虽然有效药物不少,但有效率低且很少能达到完全缓解,确诊时约2/3患者进入中晚期,失去手术机会[3]。以钳类基础化疗药物联合紫杉醇新一代药物是一种有效的治疗组合模式,对提高患者肺癌生存率有较好的疗效。近年来,本科应用紫杉醇联合卡钳方案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现将结果报道如下: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2010年1月
3、〜2011年12月本院收治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114例,将其随机分为两组,其中,治疗组57例,年龄49〜82岁,中位年龄65岁,病程0.5〜4.0年;对照组57例,年龄50〜81岁,中位年龄66岁,病程1〜5年。1.2治疗方法1.2.1紫杉醇联合卡钳治疗(治疗组)(1)药品选择。①紫杉醇注射液,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57404;生产厂商: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②注射用卡钳,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118;生产厂商: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2)治疗方法。紫杉醇联合卡钳化疗方案:紫杉醇采用165mg/m2的剂量,将注射液加入到500mL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滴
4、注3ho紫杉醇稀释液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Pm的微孔膜滤过。卡苗的用量根据肌酉干清除率计算(按照AUC=5),加入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2h。从第1天给予紫杉醇和卡餡算起,每21天给药1次计为1个周期。所有患者均用药4个周期。1.2.2顺钳治疗(对照组)采用顺钳,常用剂量10〜20mg/d,溶于200〜300mL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滴注,避光2h内滴完,每疗程为200〜400mg,在用量达到100〜200mg后,每7〜14d给药1次计为1个周期,所有患者均用药4个周期。1.3疗效评定标准以WHO实体瘤近期客观疗效作为评价标准[4],
5、显效:为完全缓解(CR),有效:部分缓解(PR),无效:稳定(SD)及病变进展(PD)。总有效率以CR+PR计算(稳定病例不得计入)。1.4统计学处理两组疗效结果,疗效评价采用卡方检验进行比较,运用SPSS16.0统计软件统计分析数据。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2.1治疗结果治疗组显效率为61.40%(35/57),有效率为29.82%(17/57),无效率为8.78%(5/57),总有效率(CR+PR)为91.23%(52/57)o对照组显效率为40.35%(23/57),有效率为29.82%(17/57),无效率为29.82%(17/57),总有效率(CR+PR)
6、为70.18%(40/57)o经统计学处理,两组数据的显效率、无效率和总有效率经卡方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2.2不良反应紫杉醇联合卡钳化疗变态反应发生较快,发生率为38.60%(22/57),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尊麻疹。骨髓抑制发生率为35.09%(20/57),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为42.11%(24/57)o3讨论紫杉醇类药物是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抗肿瘤谱广泛,对非小细胞肺癌显示出高度活性,有效率为21%〜26%[5]o实验研究证明细胞接触紫杉醇后
7、会积累大量的微管,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期,从而阻断癌细胞的细胞分裂,抑制肿瘤细胞有丝分裂和增殖,保持微管蛋白稳定。临床上主要用以钳类药物为基础的广谱抗肿瘤药的化疗方案治疗肺癌[6]。本例对照组总有效率(CR+PR)为70.18%(40/57),在应用顺铠化疗时,可导致持续性恶心、呕吐,早期肾脏毒性、变态反应等,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发现有肾病史、肾功能不良及患有中耳炎的患者对这类化疗耐受性差,应特别注意。治疗组总有效率(CR+PR)为91.23%(52/57),明显高于对照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