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ID:44604899

大小:45.79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0-24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_第1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_第2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_第3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_第4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_第5页
资源描述: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劳动保护第一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它对女职工生理机能有特殊危害的作

2、业;禁忌从事的劳动;禁止安排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和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过国家卫生防护标准限量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对从事接触猛、辂、皱、碑、磷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女职工,在其怀孕期、哺乳期,应调换岗位,安排其他工作。第三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如果占用工作(生产)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生产)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行政部门应予以支持。第四条用人单位不得有下列损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行为:(一)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不适合女性的工种

3、或者岗位除外);(二)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形式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三)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晋级、晋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辞退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四)其他损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行为。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向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保健费;(二)连续站立劳动4小时以上的,每2小时安排20分钟工间休息;(三)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给予1至2天的休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在劳动时间

4、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二)对不适宜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疗机构证明,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岗位;(三)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的,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四)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有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劳动量。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产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158天产假(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98

5、天,自治区增加的产假60天),并依法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二)女职工产前休假的,给予不超过15天的产假(计入法定产假);(三)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除给予42天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56天的延长假,用人单位不得扣发职工产假、护理假和延长假期间工资、奖金。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用人单位可以发给适当的营养补助费。第八条用人单位

6、应当给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下列保护:(-)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术后一周内不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二)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2天;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2天。(三)结扎输卵管的,休息21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息21天。(四)国家规定的其他计划生育手术保护事项。第九条女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

7、(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二)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哺乳时间不包含因哺乳往返路途时间。实行劳动定额的,相应减少工作量。(三)对距离用人单位较远无法回家哺乳的女职工,经本人提出,产假后的哺乳时间可以折算成一定天数,与产假合并使用或者单独使用。哺乳期满1年后,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需要延长哺乳期的,可以延长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期。哺乳假期满上班的,用

8、人单位可以给予女职工1至2周的适应时间。第■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可以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岗位。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保健检查,对30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防子宫癌、防乳腺癌检查内容,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十三条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