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周旺生教授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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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旺生教授谈“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责任,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其有两个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二)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三)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权力、权利越大,违反了法律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越大。义务越大,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应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二、法律责任的竞合(新内容,充分注

2、意)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比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为: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Z间相互冲突。之所以会发牛法律责任的竞合,是因为不同的法律

3、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吋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当按照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己经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

4、责任。三、归责与免责(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归责原则包括:1.责任法定原则2.公正原则第一,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责罚相当”、“罚当其罪”。第三,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地区别对待。第四,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坚持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3.效益原则4.合理性原则注意:法定原则是重点,另外这儿种原则要综合考虑。(二)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1.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四、法律制裁(一)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二)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国家赔偿制裁)。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法律职业:所从事的是为了法的实现的职业,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教育、法律培训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者,应

6、当用一种专门职业的方式,来理解法律的特点并用职业的方式运用法律。法是由一定物质牛活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现象,指能够凭借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

7、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具有维护有利于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可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法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既然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反对法律万能论法的价值:在法律规范体系中为人所重视的属性和作用。法的价值判断:某一特定的主体对某一特定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判法的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原则、制度等进行的分析和评判两者区别:判断的取向不同(由于主观意识不同而不同;基本相同的结论);判断难度不同(主观性较强;注重客观

8、性);判断方法不同(注重法律的理想状态;强调法律的现实状况);判断的结果检验不同(长吋间考验才能鉴别或判断结论的真伪;相反)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拓宽法学的评价角度和研究范围;平衡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正义(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定,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定。法律规则的结构一般指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法律后果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不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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