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570089
大小:2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23
《生育证发放及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生育证发放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工作要求如下:一、《河南省新生育证管理办法》从二0—二年三月十四日起实施,以前的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作废。二、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关办理。三、生育证的发放:(一)一孩生育证由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证申请的受理、审核,生育证的登记、公示、发放、等工作由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计生办负责。(二)二孩生育证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办理。一-孩生育证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公示等
2、工作由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计生办负责。二孩生育证申请的复核、审批,生育证的发放等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委发规股负责。(三)二孩生育证的呈报条件: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其中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简称病残儿;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
3、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6、再婚夫妻,再婚前•方只生育•个子女,另•方未生育的。7、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并长期在农村居住,属于农村集体户的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耍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1、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简称农村独女户;2、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简称男到女家落户;3、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但是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4、也就是四、二八条件必需满一方)(四)二孩生育证呈报材料:1、经相关单位核实,加章签字后《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农业二孩一式两份,非农业二孩一式参份,此表不准复印上报;2、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薄、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康检证明;4、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有关规泄的证明证件及材料;(病残儿需市病残儿签泄文件;患不育症的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医学组织出具的不育症鉴定证明;再婚夫妻的具体情况具
5、体对待;双独的需提供夫妻及双方父母的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级)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独生子女家庭户证明;农村独女户的需提供乡村两级出具农村户口且只有一个女孩的证明;男到女家的需提供男到女方结婚落户的公证书。)(五)所有的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它奖励后,方可领取二孩生育证。四、生育证的管理(一)一孩生育证的归档及管理由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计生办负责。(二)二孩生育证的归档及管理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委发规股负责。(三)已领取生育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对其作出相应处理: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
6、四周以上的妇女实施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予批准;已领取二孩牛育证的,注销其牛育证。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的,注销其生育证。3、溺婴、弃婴致残、致死的,不再发给生育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