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383801
大小:1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21
《浅谈当事人诉权的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当事人诉权的保护[摘要]诉权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是民事诉讼程序设计和运行首要考虑实现的内容。本文将结合自己的实习经历阐述当事人诉权的保护。[关键词]当事人诉权法律责任此次去长寿区人民法院实习了两个月,主要是做书记员的工作,因为是被分到派出法庭,人很少但是案子却很多。受理的主要的案件类型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我主要负责庭审记录,诉讼费发票的整理,司法统计以及各种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工作。鉴于书记员这
2、个特殊的职位,因其不行使审判职权,只是辅助法官完成审判任务,不像法官那样负有重大的责任,但又实实在在的参与了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而且作为一个实习生,和法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什么利害关系,因此我们是真正的观察者,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角度不掺杂任何偏见的立场上去观察。而我主要关注的是当事人诉权的保护。诉权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是民事诉讼程序设计和运行首要考虑实现的内容。而如何才能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不仅要在立法层面而且应该从司法层
3、面对当事人诉权进行切实可行的保护。下文将从立案到结案各阶段,从各程序主体,结合相关实例阐述对当事人诉权保护的见解。首先从起诉和受理阶段开始,起诉的实质要件有四个,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前三个条件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在这次实习中,有个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起诉状上明明写着合同约定由渝中区人民法院管辖,且合同上也确实是这样约定的,但是这个当事人拿着诉状到我所在的法庭来立案时,立案的
4、工作人员却让当事人将诉状上的渝中区人民法院改为长寿区人民法院,还让当事人按了手印,原告为了这个案子在市区和长寿区之间奔波,直到开庭审理的那天,因被告没有到庭,原告便要求缺席审理,此时承审法官才发现漏洞。这时,在当事人问可否移送时,承审法官便动员当事人撤诉,然后再到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移送与撤诉差不多。完全可以得出当事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案件却还没有被受理,法庭也浪费了一定的审判资源。这完全背离了诉讼经济原则。另外一个案子也是到了开庭之日,承审法官才发现根本就不存在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后以原告方
5、撤诉告终。关于起诉的形式要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由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直到这次实习,我才知道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法律服务所以及法律工作者。派出法庭甚至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有很多的起诉状都是由法律工作者写的。他们写的起诉状我实在不敢恭维,可能这也是中国的一个特色。据统计,我国现有律师约12万人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因此,在基层的法律事务中,法律工作者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他们对当事人的诉权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一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方的委托
6、代理人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被告有两个,其中一个被告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本身就花去了大量的时间,原告方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好不容易到了开庭之日,而他们的委托代理人,一个法律工作者却连最基本的证据,证明原告与死者关系的证据都没有准备,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过举证时限,以致在法庭调查的最初阶段,原告方就陷入了被动僵局。后原告方撤诉,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重新起诉。可见这个法律工作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由上可见,无论是法官还是委托代理人都会对当事人的诉权造成
7、损害。就法官来讲,并没有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则是指民事诉讼关系主体在各类诉讼活动中违反诉讼法而引起的法律后果。从法律运行的角度来看,法律正是因其不利后果的存在而对人们形成有力的心理强制,并使他们基于对法律后果的期待或规避而自觉遵守法律,因此,规定责任制度对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国家司法机关应该承担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当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向公共权力提出主张的权利时,同时意味者公权者已经负担了义务,公权者如果不履行义务,就应该承
8、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为否定或不履行义务就是否定或侵害权利。而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大量的“命令式”的要求,但是由于缺少“法律责任”这一基本要素,使这些“命令式”的要求显得苍白无力。就委托代理人而言,因其不属于公权救济的范围,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私下在签订协议时,肯定会对相关的后果予以预见并有一定的责任分担。但是,当事人在某些情况下却没有办法追究法官的责任,只有自认倒霉,白交诉讼费,虽然由于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出台,费用大大下降,且适用简易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