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教学-成人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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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1889年,法国马赛市取消了市立道路与水源公司总工程师的职位,卡多先生就是这个公司的总工程师,其职位被取消后便向马赛市提出损害赔偿,市政府驳回了他的索赔要求,他转而向市普通法院提起诉讼,但该普通法院认为将他与马赛市相连的合同不具备民事上的雇佣劳动力合同特征,因而裁决其无管辖权。卡多又向省政府提出申诉,省政府也宣称无权限,因为申诉理由不是基于中断执行公共工程的合同,卡多只得转向内政部长提出起申诉,然而却吃了闭门羹,对于内政部长的拒绝,卡多向行政法院提出了诉讼。卡多案的判决及评论行政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判决如下:由于马赛市政府与市长拒绝受理卡多的申诉,

2、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争议,这种争议审理权限属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内政部长对事实上不属其权限范围内的问题放弃审理的作法是明智的。卡多案标志着行政诉讼变革中一个重要阶段的开始,它冲击了部长法官制理论,并使行政法院成为行政诉讼中具有一般权限的法官。从此行政权开始从自律转向他律。而唯有他律才可能使依法行政成为可能。返回中国足协处罚案长春亚泰足球队在2001年10月6日的第22轮与浙江绿城足球队比赛中,净胜6球,在整个赛季中排名甲B第二。按照中国足协发布的《全国足球队甲级联赛规则》第9条关于“获得全国足球甲级队B组联赛前两名的队,次年参加全国足球甲级A

3、组联赛”的规定,长春亚泰足球队应升入甲A足球队之列。但是,中国足协在联赛后的2001年10月16日,做出足纪字(2001)14号“关于对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浙江绿城俱乐部足球队处理的决定”,该决定取消了长春亚泰升入甲A资格和2002年、2003年甲乙级足球联赛引进国内球员的资格,并限长春亚泰在三个月内进行内部整顿,同时对教练员和球员作出停止转会资格的处罚。这是中国足协为严肃足球联赛纪律,中国足协处罚案打击“假球”、“黑哨”现象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关于本案背景,参见罗璇、曹斌:《面临尴尬:长春亚泰状告中国足协》,载《中国律师》2002年

4、第3期)而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因不服足协的处理决定,于2002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同年1月23日作出书面答复,明确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认为本案不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几乎与此同时,北京召开了有10多位行政法学专家参加的“行业协会管理权之司法审查研讨会”。专家们普遍认为,足协不仅是社团法人,还是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其实施的管理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足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     思考题:中国足协作为一个非国家的社会团体,其管理活动是否也属于行政法上所谓的“行政”?中国

5、·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据《宁波日报》2003年1月1日报道,针对农村治安工作的新形势和面临的新问题,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在该镇明伦村开展治安工作承包试点。五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起草了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如工作目标、具体工作任务、奖惩措施和组织管理等,并决定村安全防范工作承包人采取公开招标方法产生。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20多位村民报名要求竞标2003年村治安防范工作。结果,该村村民张伟忠以最接近标底的2.52万元的价格,拿到了该村2003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张伟忠随即签署了安全防范承包责任制的协议书。中国·私人承包治安管理权案协议要求2003年

6、明伦村治安、刑事案件允许发案基数为12起。每多发一起治安、刑事案件扣现金1000元,每少发一起案件奖现金200元,私房出租漏管、暂住人口登记做证未达标准的,发现一起要扣5元到50元不等的现金;夜间巡逻未达规定要求的,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年终测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00元;高于标准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100元。治安承包责任制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人员,但被组织人员素质须经派出所审核。承包人要遵守有关规定。 思考题:传统行政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权具有不可处分性特征,本案的的发生是否构成了对这一理

7、论的挑战?美国·尼克松总统案1974年3月1日,作为“水门事件”特别检查官所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尼克松政府七名官员被指控妨碍司法,尼克松本人也被认为是密谋的参与者。由司法部长任命的特别检查官为审判使用起见,请求联邦地区法院依《联邦刑事程序规则》第17条第3款向总统发出出庭受审的传票,传票要求白宫交出案件所涉录音带。尼克松总统拒绝按法院的传票行事,他主张对那些要提交的材料,政府拥有绝对的行政权。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总统的行政权是否绝对,即法院是否有权对总统签发传票。本案开始在联邦地区法院审理,后来辗转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于1974年7月8日开始审理这个案子

8、。美国·尼克松总统案在审理过程中,总统的律师称:法院无权向总统签发传票,因为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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