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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9
《建筑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筑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总结增值税处理(一)预缴税款1、预缴地点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外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2、预缴税款计算(1)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一(1+11%)X2%(2)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十(1+3%)X3%3、预缴时间当月取得的预收款,次月申报期前进行预缴。4、预缴报送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
2、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纳税申报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纳税人销售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销售额(1)一般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2)简易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理解:简易计税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的差额征税规定,可扣除
3、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税率(1)一般计税:11%(2)简易计税:3%4、地点: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其他个人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三)简易计税1、一律适用简易计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釆购全部或部分主耍建筑材料的情况下,一律适用简易计税的政策。理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而非分包单位;提供工程服务而非装修等服务,是为了确保建筑企业“应亨尽亨”简易计税政策。2、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1)清包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4、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甲供材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釆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理解: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是一项政策红利,甲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会倾向于尽量扩大甲供材的采购,以增加自身可抵扣的进项税,这样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必然减少。多数建筑工程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甲供
5、材,也就意味着大部分建筑工程都能选择简易计税。甲供材主要有两种模式:对第一种模式,计税依据包括甲供材,甲方用甲供材抵顶工程款,属有偿销售货物所有权,400万应做收入,缴纳增值税;甲方征税后,建筑企业可以获得进项税额正常抵扌II。笫二种模式计税依据不包括屮供材。(3)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H期在**年4月30H前的建筑工程项目。b.《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冃。
6、c.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四)不属于混合销售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女口: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销售电梯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五)发票开具1、自**年6月1口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不动产外),通过
7、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2、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冃名称。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建筑业提供建筑服务属于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
8、第二项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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