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单元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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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7單元:受益、參政權課程設計財經法律系楊東連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受益權經濟受益請求生存、工作與財產給付行政受益司法受益教育受益請求請願、訴願制度之提供請求訴訟基本權之實現請求受教育之給付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2人民請求國家提供資源的權利:屬於人民的給付功能。屬於受益權,國家有作為義務。受益權功能,在於人民依據憲法,向國家主張利益的實現,國家應該積極實現。受益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5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3經濟受益權生存權國家不侵害生存,並提供生存工作權財產權國家不侵害工作,並提供工作國家不侵害財產使用收益20080125憲

2、法-7受益、參政權7-4雙重屬性:自由權:國家不能侵害人民生命。死刑合憲性?胎兒生命保障?受益權:國家維持人民最低生活。國家照顧殘命者的義務?生存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6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5死刑合憲性?人民生命不可被剝奪性。國家權力自制避免剝奪人民生命。生命永不可回復性。死刑無法實現刑罰目的。生存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7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6胎兒生命與婦女身體自由?胎兒是否憲法基本權主體?胎兒生命何時成形。胎兒生命與婦女自由權衝突的平衡。生存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7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7美國判例:胎兒三個

3、月內:尊重婦女身體自由。胎兒四至六個月:適當保護胎兒。胎兒七個月以上:保護胎兒生命。生存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7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8雙重屬性:自由權:國家不能限制人民工作選擇。證照合憲性?特許營業合憲性?受益權:國家提供人民工作。國家提供弱勢者的工作義務?工作權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9實務見解: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工作權應予保障,人民從事工作並有選擇職業之自由。惟其工作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者,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限度內,對於從事工作之方式及必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得以法律或視工作權限制之性質,以有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加以規範。工作權釋字第

4、510號解釋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0憲法體系: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工作權應予保障。工作權為受益權:國家應提供人民工作。工作權如定位為受益權,則國家提供工作義務實現可能性有多高?工作權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1工作自由之限制方式限制計程車漆黃色、律師禁登廣告政府只要有公益理由得管制資格限制經營限制醫師律師需有證照才能營業政府應有重大公益理由才管制私立學校需國家特許才能營業政府應有極端公益理由才管制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19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2雙重屬性:自由權:國家不能侵害人民財產。公益徵收之合憲性?受益權:國家提供人民最低生活

5、財產。國家提供殘命者生存財產的義務?財產權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3公益徵收之合憲性?公益需要侵害人民財產之必要性。社會權法理: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人民特別犧牲,國家應該補償。財產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20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4實務見解: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如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方符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財產權釋字第400號解釋200

6、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5其他受益權行政受益權國家行政機關提供人民救濟司法受益權教育受益權國家司法機關提供人民救濟國家提供人民受教育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6人民請求行政機關提供或保障人民權益的憲法權利:請願:人民對於國家政策表示願望的權利。訴願:人民不服國家機關處分,要求改變決定的權利。行政受益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P120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7人民請求司法機關提供人民權益受侵害的救濟權利:民事訴訟:法院解決私人糾紛的程序。刑事訴訟:法院解決犯罪刑罰的程序。行政訴訟:行政法院解決私人不服國家處分的程序。司法受益權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憲法

7、P122-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8訴訟基本權:訴訟權的核心:有權利,有救濟。訴訟權的實現:公平法院組織、正當法律程序、公開透明的審判。司法受益權20080125憲法-7受益、參政權7-19實務見解: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惟人民之訴訟權有其受憲法保障之核心領域,為訴訟權必備之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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