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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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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庚大學臨床西醫教師服務準則97年12月18日校務會議通過98年06月25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100年3月23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101年12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102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第一條目的為使本校臨床西醫教師之聘任、教學研究、適任性評量、升等及兼職等作業有所遵循,特訂定本準則。第二條適用範臨床西醫師擔任本校專兼任教師之聘任、教學、研究、適任性評量、升等及兼職等作業,悉依本準則之規定辦理。第三條禮任—、聘任資格除依本校「教師聘任、升等及解聘辦法」第三章教師聘任資格之規定辦理外,另須符合本準則各項規定。二、聘任條件:(―)臨床專任教師1•本校臨床專任教師出缺之甄選對象
2、以「具相關專長之本校臨床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為原則。具以下條件者,優先考量:(1)已取得國內、外博士學位者。(2)曾為本校專任教師,因擔任教學醫院行政主管職務轉為兼任而現已卸任者。(3)醫師研究員(PhysicianScientist)⑷專責教學主治醫師(PhysicianEducator)2•從事專責醫學教育或進修醫學教育碩博士學位者,得以講師聘伍3•不列入甄選對象之條件:(依排序順位處理)⑴已與教學醫院(長庚紀念醫院)終止聘任關係。(2)教學時數未達規定。(3)近3年無SCI第一(或通訊)作者論文發表。4•惟如有傑出表現或有特殊考量之個案,亦得特簽同意為甄選對象。(二)臨
3、床兼任教師1•新聘條件:似下⑴・(4)項為必要條件)(1)具本校教學醫院(長庚紀念醫院)主治醫師身份:A.長庚紀念醫院林口、高雄院區限申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職oB.長庚紀念醫院基隆嘉義院區可申請講師級(含)以上之教職oC•從事專責醫學教育或進修醫學教育碩、博士學位者,得以講師聘任。(2)須預排每學年至少36小時授課時數。(3)近三年內須有SCI第一(或通訊)作者論文發表。(4)申請醫學系及中醫系教職者至少須符合下列一項資格:A.擔任臨床部(系)主任、科主任、教學相關主管者。B.具客觀結構式臨床技能測驗(ObjectiveStructuredClinicalExamination,O
4、SCE)考官認證資格且持續參與OSCE活動者,至少二年(含)以上。c•通過台灣醫學教育學會一般醫學師資認證者。D.完成本校認可之醫學教育相關學程進修者。E.擔任實習醫學生臨床導師、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learning,PBL)教師或實際參與課程規劃者,至少二年(含)以上。F.已取得國內、外博士學位者。(5)惟如有傑出表現或有特殊考量之個案,亦得特簽同意為甄選對象。2•續聘條件(1)須為長庚紀念醫院聘任醫師。(2)須有每學年36小時授課時數。三、聘任作業依本校「教師聘任、升等及解聘辦法」之規定辦理。第四條教學一、本校臨床學科專任教師之基本教學相關活動時數訂為:教授級
5、每週4小時、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級每週4.5小時、講師每週5小時。二、鐘點費計算基準依教務處訂定「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辦法」之規定辦理;報部時數核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課堂教學以1:1計算。(二)專、兼任教師之臨床教學活動,其時數折算率如下:(1:2即2小時折合為1小時;臨床教學活動不列入鐘點費核算)類別時數折算率說明1.臨床病理討論會1:12•教學門診教1:23•住診教學1:24•臨床教學討論會5•手術教學與麻醉教學6.教學成效評估7•指導醫學生臨床實習1:21:41:11:3教學診:專門為學生開的診,病人經特別選擇。限定人數、教學內容包括對病人的處置(如:問診、身體診察、診斷、處方及病情
6、解說等等丄病歷寫作j量與回饋頑房主任或主治醫師為學生特別選擇亠病人以上施行臨床教學(含六大核心能力教學)。包括:教學演講、晨會、併發症及死亡病例討論會、放射線、內視鏡、超音波診斷教學等。開刀或麻醉過程中為學生說明病人情況、開刀、麻醉方法或其應注意事項等。•Mini-CEX:每人次評量以0.5小時計算DOPS:大規模測驗依實際時數計算;個別評估每人次評量以0.5小時計算。■CbD:每人次評量0.5小時。•OSCE:依實際進行之時數計算。•OSCE教案撰寫:每一教案以4小時計算。PBL:依實際課程討論之時數計算。•PBL教案撰寫:每一教案以4小時計算。三、擔任本校教學醫院臨床部(系)主任
7、、科主任、教學相關主管;擔任課程負責人;擔任班級導師;執行研究計劃者,每週均折抵1小時計,但不列入鐘點費核算。第五條研究臨床專任教師以本校名義申請校內外研究計劃為原則,專、兼任教師之研究成果需以本校及合作機構共同列名發表論文。第六條適任性評量本校各級臨床專任西醫教師符合本校「教師適任性評量辦法」第二條免接受評量條件之一者,得免接受評量,其餘教師依本條規定予以評量。新進教師於到任後滿五年納入評量。二、評量標準(一)教學時數須符合規定(一學年以36週計算,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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