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ID:43993047

大小:4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7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_第1页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_第2页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_第3页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_第4页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淡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陈顺卓摘要:行政职权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解决一系列行政问题的强制力量和影响力。现今,我国仍然存在行政职权滥用的现象,本文着眼于研究行政职权滥用的范围界定,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分析行政职权滥用的成因,探索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关键词:滥用职权危害后果行政职权防范措施行政机关行政职权滥用是行政机关权力使用不规范或者被恶意滥用的行为,集中反映于行政职权边界的突破和行政职权行使的随意性。我国行政体制不健全

2、、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体系不规范等是造成行政职权滥用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行政职权滥用所带來的危害后果是严重的,不仅损害国家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严,还会侵吞公共财产和蚕食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一直致力于打击行政职权滥用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行政职权滥用的内涵及范围(一)行政职权滥用的定义和性质对于行政职权滥

3、用行为,我国立法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冃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狭义论认为,滥用行政职权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广义论认为,滥用行政职权不局限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还包括羁束裁量权,即行政职权滥用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执行或违反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或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管理公共事务及解决行政问题的行为或做法,包括其屮进行的各种纽•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翻阅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发现行政职权滥用不仅仅是指滥用a曲裁量权。如《屮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

5、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T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诚然,以上均是支持广义论观点的佐证。“行政滥用职权,已被我国的立法和行政法理解确定为行政违法行为之一,从而构成行政审判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予以撤销的理出。”可见在理论界把行政职权滥用认定为违法行为。事实上,行政职权滥用从本质上来说更多地涉及到合

6、理性,大前提是行政主体享有职权,只不过是滥用,而“滥用”是胡乱地、过度地使用,但都在职权范围内,从职权来讲,尚没有“超越职权”则不构成违法,只能构成不合理行为。(二)行政职权滥用范围界定在行政职权滥用范围的界定上,我国众多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其屮大多数学者认为,行政滥用职权仅仅是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才会发生;另有部分学者则认为把行政职权滥用等同于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不确切的,而应该将羁束裁量权纳入到行政职权滥用的范围中。本人也认为将行政职权滥用仅仅界定为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不太妥当的

7、。首先,行政许可是一类典型的行政羁束行为,行政机关及其T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故意拖延给行政相对人带来损失的情况不甚枚举,如果对此不加限制,难以体现行政法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其次,行政羁束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其实在某些场合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如果仅规定对行使自由裁量行为的职权滥用进行处罚,难免疏漏。比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

8、缴罚款。”该条款的前一部分是指明行政机关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决定,是羁束裁量权,而对“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判断乂是自由裁量权。在现实的行政执法过程屮,很难区分一个水上执法人员对一渔民的错误处罚行为是滥用羁束裁量权或是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的,如果仅规主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或司法审查,那么执法人员单以其是按照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严格执法就可以避免法律追究,这样难以令人接受的。所以本人认为滥用行政职权不局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