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犯大”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

“以小犯大”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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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小犯大”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一、犯罪的基木特点1・“小部门大问题”。查处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街道「上管所和拆迁办等部门。这些部门从机构设置上看,可谓“小部门”,但查处的问题却不小,且是发现一个线索后越挖越深,从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串案。2•“小职务大实权”。被查处的犯罪嫌疑人,并非居于高位要职,大都是一般工作人员,甚至只是街道聘用人员。但其手中的权力不小,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在拆迁确权、调产安置方面有着决定他人利益大小的权力。因此被拆迁户视为“能人”、“红人”,请托送钱物的很多。而这些人收受钱物后,就滥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3•“

2、小贿赂人影响”。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直接后果是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被拆迁户获得了利益,且多数是不合法利益。从查处的各案来看,犯罪嫌疑人每次受贿数额并不大。郑某某在为罗某夫妇帮忙确权调产中受贿2.3万元,在这些案件中单笔受贿数额算是高的。其他人每次受贿基本都是几千元,高的也就1力•元。但就是这几千元的贿赂,对应所造成的国家损失却是以十万元为单位计算的。二、主要作案手段1.拆迁期间违规买卖房产和分户确权。为了保证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谋取非法利益,按规定拆迁期间禁止买卖房产和分户确权。但一些工作人员明知违规,仍徇私枉法予以办理。如原洪塘街

3、道拆迁办办事员邵某某、原洪塘土管所土管员王某某受贿案中,吴某某为使他的410平方米房屋都能调产,向邵某某行贿一万元,开出分户证明,得以和其儿子、女儿分户并把部分房产赠予儿子、女儿;向王某某行贿5000元,将410平方米房子分别确权到其本人及其子女名下,致使多调产房屋面积近140平方米,国家为此损失42万多元。2•対没有土地证的房屋进行确权。拆迁安置中,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确权调产。在原庄桥街道房管所所长洪某某受贿案和原江北国土分局地矿处副处长周某某受贿案中,王某某有近100平方米的房屋没有土地证,洪某某在受王某某请托后,转托周某某将这些

4、房屋全部确权。事后,洪某某收受王某某现金一万元,国家为此直接损失20万多元。3•违法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在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数额的核算都有相应的标准。一些拆迁户为多得到些赔偿款,就向冇关工作人员行贿,提高补偿标准。如原庄桥街道房管所所长洪某某受贿案中,洪某某将陈某家、杨某某家房屋从“砖混三级”标准违规提高到“砖混二级”标准,使二人多得几万元的补偿款;将陈某无T:地证的违章建筑从附属房变为仓库赔偿,陈某为此多得几万元的补偿款。4•将违章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农村建房过程屮,经常出现村民在批准用地面积基础上擅自扩人建筑面积,拆迁时乂想把违章建

5、筑面积调产安置。于是出现审核时明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却违反规定将违章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此类属拆迁中最多的一种违法操作行为。如原洪塘土管所土管员王某某在收受李某某5000元后,将李的42.59平方米违章建筑调产安置,造成国家直接损失13万多元。如周某某受徐某某请托,将徐的近12平方米违章建筑确权为合法建筑,国家损失2万多元。5.将非住宅作为住宅调产安置。如原洪塘土管所土管员王某某受贿案中,村民李某某有一间牛舍,约30多平方米,按规定不能调产安置,只能给予经济赔偿。王某某在受李某某请托后,将这间牛舍直接作为了住宅房调产安置。6.虚

6、报面积。因拆迁立法不完备和涉及拆迁的地上物情况复杂等因素,拆迁面积通常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加上测绘拆迁用地面积综合计算,并以此核算补偿费用。在此过程中,拆迁人员拥有较人的自由裁量权,以少充多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原庄桥街道房管所所长洪某某受贿案中的行贿人陈某某,其父亲陈某的房屋面积按土地证计算只有358平方米,但最后确权时直接虚增到430多平方米,调产安置时就是按430多平方米计算。三、犯罪主要原因从案件分析看,征地拆迁领域中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发生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1•权责不明,管理混乱。拆迁工作复杂而艰难,上

7、级主管部门为了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赋予拆迁部门较多的职权,大多数岗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拆迁办一般为临时机构,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一是权责不明。临时机构没有相对明确的职能界定和分工,岗位职责变化随意性较人;二是管理混乱。街道的拆迁办、土管所工作人员多属街道聘用人员,来源复杂,索质参差不齐,R管理权属一般在街道。区拆迁办、地方国土分局并无具体管理职权。2•监督空白,缺乏制约。从案件情况看,上级主管部门过度注重拆迁安置效率,対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没有形成规范的长效监督机制。主要有:一是群众与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冇效的沟通渠道,使政府的阳光政

8、策遭遇“玻璃门”,监督乏力;二是政策制定不够细致,缺乏可操作性,漏洞较多,为徇私舞弊提供机会;三是拆迁补偿认证、核价环节监督不力。原始资料的保留不充分,对大量复核数据资料的真实性缺乏审查监督措施及W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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