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经营管理责任规范实施细则(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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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管理责任规范实施细则(暂行)各分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为明确管理责任,严肃公司管理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经营管理责任规范细则。一、资金管理责任1.分公司、经营部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将对分公司、经营部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5000和3000元罚款处理,“小金库”所有金额没收上缴总部。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财务知情不报,对财务责任人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2.使用耒报总部备案个人存折收取客户货款,对直接责任人进行2000元罚款处理;3.对收取客户货款不入账,将货款转入私人账户、其他公司账户或将货款外借他人使用、侵占挪用

2、公司货款等,除限期交冋货款外,对责任人按侵占、挪用及外借货款额的20%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对将加价销售的差价据为己有,金额5000元以内的,除限期交回差价外,并对责任人按差价的1・3倍罚款处理;金额5000元以上的,除限期交冋差价外,就地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对配件销售收入、超保收费收入、并异换机收入、以1口换新收入、送货运费收入、广告促销品变卖收入、终端设备押金收入、客户门头及展台押金、资产处置收入等没有及时上交财务,收款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限期3天内交回,并按收款额的20%罚款处理;收款时间在三个月

3、以上的,限期3天内交冋,并按收款额的1-2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对未按规定向客户收取机架款(含底座、挂架),超保收入和维修材料、配件销售款,少收或不收的由当事人全额补交,并处500-1000元罚款处理;对使用未备案的财务收据的对责任人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如存在侵占公司资产行为,除追缴侵占款外并按侵占额1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将财务收据拆分使用、内容填写不完整等行为进行每次200元罚款处理。7.对客户的货款卡及其和关副卡只能用于收取客户货款,不得在商场、超市、酒店或娱乐场所等刷卡转账或消费使用,

4、若有违反对责任人按金额的1・3倍进行罚款,并对财务主管进行2000元罚款处理。1.在收取现金时,故意少开收据金额,对责任人按少开金额1・3倍罚款处理。2.对公司员工垫款作为客户回款的,对垫款人员按照垫款金额的5%罚款处理。3.财务人员在没有收到资金时开具收款收据,不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按照收据金额的10%罚款处理。4.对丁•业务人员向客户借款的,责令限期归还客户,对借款人按照借款金额的10%罚款处理。5.违反公司规定或未经批准損自借出款项,除责令其交回款项入账外,对责任人员按借出金额的5%罚款处理。6.违反规定坐支货款用于支付各项费用

5、,对直接责任人进行2000元罚款处理。7.收据金额与现金收款金额、POS机刷卡交易单、银行存折收款记录无一一对应关系的,对管理责任人按每单100元罚款处理。8.代刷POS机卡套取现金,或甲客户款入乙客户往来,对责任人和出纳(或责任会计)进行每单200元罚款处理。二、往来管理责任1.严禁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拒收非商品交易而取得的承兑汇票;如有发生,责任业务人员就地辞退!并对分公司总经理、经营部经理进行1000元的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承担80%、分公司总经理和经营部经理各承担10%经济责任;对将购买承兑差价款据为己有的除按以上处

6、罚外,另限期收回差价款并给予相同金额的罚款。如无正当理由,几个不相关的客户共同分割同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对经营部经理、财务主管进行300元/张罚款处理。2.对虚造销售,套取总部奖励,除追回其全部奖励款外,视情况轻重对相关分公司总经理、经营部经理进行1000元・5000元罚款处理。3.对发票丢失、发票过期等原因导致税金损失,产生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70%,部门主管承担30%;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4.违反规定空挂户、并户或串户(以甲客户名义出库给乙客户)操作业务的,按出货额的2%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5.没

7、有按公司规定及时与客户进行往来对帐,将按未对帐客户数量对责任人进行50元/每个客户进行罚款处理。6.对于发票与冋款匹配的订单型客户,财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月编制应收账款余额分解农,或者编制的应收账款余额分解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对责任人进行100元/每个客户对帐期间罚款处理。1.对属于分公司渠道部统一核对的客户,如无正当理由业务未按丿」与客户进行账目核对,财务会计未编制应收账款余额调节表的,对和关责任人员进行100元/每个客户对帐期间罚款处理。2.虚设客户自行操作,套取公司返利、补差和差价,限期归述套取返利、补差和差价款,对直接责任人按违规获取款

8、项的1-2倍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0元罚款处理。3.向总部中报的返利补差明细与实际兑付客户明细不一致,对经营部经理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并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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