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797626
大小:32.05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4
《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的利弊分析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的利弊分析及对策[摘要]目前,企业单位过多的采购环节实则增大了企业单位采购的内部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增大,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的意愿,进而就可能弱化单位整体的生产经营能力。通过对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的利弊分析,实施对策可从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分等级采购机制、进行市场化采购改造等三个方面来构建。[关键词]企业单位;采购原则;利弊doi:10.3969/j.issn.l673-0194.2016.20.051[中图分类号1F8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02以制造类企业单位为例,作为向社会提供专
2、业应用产品的经济组织,其对于专项物资的采购具有常态化的趋势。按照现有的采购原则,首先由企业单位内部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给出初步的预算。然后,在单位管理层的领导下进行项目立项审查,最终在公开招投标或者定向采购的模式下来完成物资采购活动。从中不难发现,以上所遵循的采购原则(规制机制)使得企业单位采购呈现出阳光化的表现,这种表现不仅有助于管控单位的资金安排,也能在各个环节的监督下规避经济问题的出现;但从辩证的视角来看,现行的釆购原则也存在着不少弊端。而且,在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无论是技改还是固定资产重置,则需要发挥车间、班组层面的主观能动性。然而,过多的采购环节实则增大了企业单位采
3、购的内部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增大,有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直接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的意愿。为此,本文将对现行采购原则的利弊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对策。1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利弊分析1.1对采购原则的优点分析任何制度的被设计和确定,都是基于已经存在的问题来实施的。企业单位现行的采购原则,便是对过去那种非理性采购和专项资金使用浪费问题的一种破解。在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中,充斥着国人所熟悉的人际关系影响力,这对于采购工作的影响和干扰是有目共睹的。需求部门的采购申请能否被立项,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部门管理者与管理层的“私人关系”。由此,现行的采购原则能够在集体领导下和民主决策下,降低负面影响的干扰。可见
4、,在问题导向下的现行采购原则,仍然是适用于企业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的执行。1.2对采购原则的短板分析正如在本文开篇之处就已提到,程序性决策因为其中的环节较多,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时间成本较大,便使得职能部门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谈判所导致的交易成本显著增大。在企业单位内部治理机制变革的当下,这种较高的交易成本将使得部分采购工作停滞不前,甚至部分专项采购工作因管理层换届而被“推倒重来”。如,某企业单位为本单位无房户提供的周转房,在经历了漫长的申请和打分筛选后,因周转房室内基础性装修材料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来采购,导致了渴望住进周转房的职工只能又经历一次漫长的等待。2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的优
5、化采购制度思考当现行采购原则的利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只有在发扬优点和克服短板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单位采购工作得以优化。为此,以下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2.1建立以人为本的采购原则随着企业单位内部治理机制变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采购原则首先与市场原则存在着很大差别,即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遵循层层结构制,采购信息属于纵向传递;而市场原则下的采购则是遵循平等的点对点制度,这种交换原则属于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传递。由此,若是不打破现有采购短板,不仅危害需求部门的工作热情,也无益于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因此,需要建立以人为本的采购原则。2.2建立轻重缓急的采购原则企业单位在体制变革下,也使得自身
6、的采购决策权限被不断放大,在遏制机会主义动机的同时,还需要建立起轻重缓急下的采购原则。具体而言,那些与单位业务开展紧密相连的物资采购,应在现有流程下加快采购进度,实行专项采购或者给予绿灯照顾。另外,对于那些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物资采购,应规定在一定资金额度内进行特事特办。不难发现,建立轻重缓急的采购原则,仍然需要重视以人为本目标。当然,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中合理的成分应给予保留,且不能因企业单位体制变革的走向而给予废除。3企业单位现行采购原则的实施对策3.1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部分企业单位目前在采购过程中的“拖拉”现象,并不归因于本身采购原则的问题,而是过于死板并与人际关系影响力有关
7、。因此,所要改观的不是采购原则本身,而是不适应时代需要的旧有制度。这就要求,无论企业单位的内部治理机制变革朝向何处,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可放弃。而且,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还需要通过线上公示,以及增强采购部门的独立性,来进一步完善专项采购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工作。3.2建立分等级采购机制在以人为本和轻重缓急原则下,还需要建立分等级的采购机制。具体而言,对于那些急需和时间紧迫的物资采购,是否可以采取“货比三家”的模式而绕开招投标制度,则值得思考。需要指出的是,当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