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诉访衔接制度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

ID:43770865

大小:35.34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0-14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_第1页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_第2页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_第3页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_第4页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议诉访衔接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议诉访衔接制度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事关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立。由于“诉访并行”、“诉访不分”等问题,本应依法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被纳入信访渠道,这不仅不利于当事人通诉权的实现,也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为了克服弊端,人民法院探索性的建立诉访分离制度,在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无法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态势。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法院过分强调诉访分离而忽视了诉访衔接,因此有必要对诉访衔接

2、制度进行探讨。一、诉访的定义诉一般是指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与审判有关,应适用诉讼程序解决的请求,包括起诉、上诉或申请再审等告诉类请求,还包括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提出异议和申请复议等异议类诉求。访一般是指当事人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法院反映的与案件有关,但一般不能启动司法程序的问题和事项。从概念上可以看出,区分来信来访的性质,主要是看司法程序是否已经完结。司法程序尚未完结,具有一审、二审、再审内容的来信来访事项,属于诉的范围;司法程序已经完结,当事人仍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属于访的范畴。二、诉访的现状:长期以来,当事人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

3、诉求,不遗余力寻求信访途径来解决诉讼程序尚未完结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时,时常将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诉求当做一般信访对待,忽视了当事人的诉权,导致一些涉诉信访长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有鉴于此,近些年,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诉访分离机制。既对未穷尽诉讼程序案件的来信来访,依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立案后移送相关审判庭审理,引导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对司法程序已经完结案件的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原一审法院作为办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上级法院跟踪催办、督办;同时有效利用其他国家机关、社会机构等资源,形成联动,综合治理,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

4、现息诉息访。诉访分离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和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提高了涉诉信访处置的效率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但一味强调诉访之间的区别而忽视它们之间的联系,未做好诉访的衔接工作,也不利于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三、诉访衔接的重要性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诉访分离制度,在破解涉诉信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无法扭转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局面。诉访衔接缺位,没有把握好解决问题的窗口期,是导致涉诉信访案件攀升的原因之一。诉访缺位不仅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也增加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难度。因此建立诉访衔接机制不仅显得尤为必要,而且具有以下重要意

5、义:(一)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诉访衔接制度明确启动信访程序的节点,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来信来访或者领导批示对正在诉讼程序阶段案件的影响,保障审判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尤其对诉讼程序还未终结的案件来说,当事人如不通过行使诉权来实现司法救济,反而通过信访等非正常机制来表达诉求,司法裁判的终局权将得不到尊重,司法权威将不断被挑战和被突破,最终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从而损害党的执政权威。实行诉访衔接制度,对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的涉诉信访和已穷尽司法程序的信访矛盾分类处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作用,提高司法的权威性。(二)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信

6、访处置效力诉访衔接制度,对于诉讼程序终结的案件。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法院问题的,不推卸责任即启动信访程序,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妥善予以处理。当事人确因生活困难等客观合理因素来信访的,法院力所能及的为其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手段统筹解决,积极救济;对无理信访,则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效力。(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诉访衔接制度确保诉访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法院把握化解矛盾的窗口期,在当事人情绪还可控的情况下,多做其思想工作,让其积极配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依法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核查,把

7、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案件过分拖延,导致信访人情绪失常,不满仇视情绪持续增加,做出过激的行为。.诉访缺位的原因分析(一)诉访制度衔接缺位诉访分离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信访室刚从立案庭剥离出来,信访室和其他部门的业务合作还没有对接到位,各项制度还不健全。信访部门分流到相关业务庭或其他部门的信件、信访问题,由谁来负责、怎样处理、如何答复当事人等缺乏统一规定,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法院其他部门对信访部门职责认识出现偏差,习惯性的认为群众的来信来访都是由信访室来处理,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信访室分流处理的信访案件推诿搪塞、

8、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而信访室无法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这种被动境况使信访案件久拖无法处理,信访案件不断积案,矛盾不断尖锐,不稳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