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ID:43732234

大小:96.50 KB

页数:88页

时间:2019-10-13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第1页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第2页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第3页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第4页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第5页
资源描述:

《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荔浦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根据荔浦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6〕2号)、《荔浦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9号)、《荔浦县本级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1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的实际情况,我局认真组织了我县教育系统各部门预算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

2、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挖掘部门增收节支潜力,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努力控制成本开支,重点保证人员经费、事业运转和法定支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荔浦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编制。1•基本原则为统筹安排,平衡收支,保证重点,强化节俭。2.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6)2号)、《关于编制荔浦县2017-2019年

3、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荔财预〔2016)3号)《荔浦县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分类分档表》、《荔浦县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表》等。二、荔浦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一)荔浦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荔浦县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单位由荔浦县教育局本级、8所县直学校(即荔浦县荔浦中学、荔浦师范学校、荔浦第二中学、荔浦职业学校、荔浦民族中学、荔浦特殊教育学校、荔浦县幼儿园、荔浦县第二幼儿园)、9所乡镇初中(即荔城镇初级中学、东昌镇初级中学、新坪镇初级中学、杜莫镇初级中学、青山镇

4、初级中学、修仁镇初级中学、大塘镇初级中学、双江镇初级中学、马岭镇初级中学),13个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预算含所辖乡镇公办小学、教学点及公办幼儿园),共31个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二)荔浦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1.人员编制情况我县教育系统核定编制33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285人、工勤编制40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86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1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834人,工勤编制在职人数(统发)15人。2•离退休退职人员情况离退休人数2021人,其中离休11人、正式退休2006人、退职人数4

5、人。3•在校学生情况在校学生人数共38890人,其中中专生1265人、高中生5495人、初中生9078人、小学生23052人、享受助学金人数5290人。4.其他人员情况遗属人员(统发)31人、单位自请临工233人。(三)荔浦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安排依据荔浦县教育系统各预算单位在编报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时,严格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6〕2号)要求确定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并按照通知规定的方法测算有关收支预算规模,各项收支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如下。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

6、出预算非稅收入征收计划是各预算单位根据近三年非稅收入征收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非稅收入的因素,据实测算编制2017年各项非税收入预算;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是各预算单位根据年度支出预算总规模和支出项目内容,并考虑补充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缺口进行测算编制。2•人员经费预算(1)工资性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预算按2016年11月份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年工资总额编制;13薪按2016年11月份行政编制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编制。(2)养老保险按减除乡镇工作补贴后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13薪)的20%编制。(3)医疗保险按减

7、除乡镇工作补贴后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13薪)的8.5%编制。(4)失业保险按减除乡镇工作补贴后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行政编制在职人员)的0.5%编制o(5)工伤保险按减除乡镇工作补贴后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13新)的0.2%编制o(6)生育保险按减除乡镇工作补贴后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13薪)的0.5%编制。(7)住房公积金按行政和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年预算工资总额(含13薪)的12%编制。(8)公务员医疗补助(即医疗费)按行政和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年预算工资总额(不含13薪)的5%编制。(9)遗嘱生活补助(统发)按2016年11月统发遗属生活补

8、助为基数计算的年遗属生活补助总额编制。(10)遗嘱生活补助(非统发)按2016年11月非统发遗属生活补助为基数计算的年遗属生活补助总额编制。(11)2016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加发退休费按2016年经社保局审批的相关人员加发退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