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财税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财税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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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地方财税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良好的地方财税法制体系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国民财富的分配以及社会机制的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我国的财税法制已构成基本的体系,但在实践的运行屮也并未能尽善尽美。本文从我国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分析,然后从改变税权关系、完善财税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对策。关键词地方财税制度分税制财政转移支付作者简介:李文标,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庞大鹏,汶上县供电公司,民法法学硕士。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时,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的相关部门在财税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

2、国的地方财税体制得到了较大的改观,目前我国基本的财税法制体系已经构成但是,随着经济的向前发展,法律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的财税体制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与现状不相适应,改革并完善我国的财税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我国地方财税法制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的分税制存在缺陷1.税权划分不够合理税权划分的前提和依据是中央和地方在事权和财权上的合理划分,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实行的是不完全的分税制度,我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相互交错、很不统一。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是我国现行的分税制只是涉及到税收的管理权,并不涉及税种的立法权、解释权、税目税率等,这些权力一律集中在中央,不利

3、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家税收对于经济导向作用的发挥。第二,我国现行的分税制只在中央与省内搞“分税”,省以下搞“包干”,使财政利益分配机制呈纵向的不合理、横向的不均衡状况。1.税种划分不尽科学第一,国际上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性收入的主要方法有依据税种或者税源两种方式。不管按照何种划分方式所形成的中央与地方税体系大都界限分明,而我国的分税制体系是按照税种划分的中央税和地方两级收入,但标准乂不甚统一,既按照企业级次、行业、部门划分,又按照课税对象、品种划分,导致实践小的一些税种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在性质归类上既不属于中央税,也非地方税,还不是共享税,常导致尴尬难堪的情形出现

4、。第二,目前我国的分税制是以共享税源方式为主要形式,由于我国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性,致使其带有浓重的计划时代色彩。实践中表现为,共享税比重过大,涵盖了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甚至还涉及到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在中央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在这种情况下,共享税几乎涉及了现行税制的主耍税种,在规模上占据税收总规模的80%,致使地方税体系无法真正构造起来。1.税收征管权争夺不休我国税法对于税收征管权的规定并不具体,有关问题甚至采取了回避态度,H税收又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因此各地方政府为了口身利益,对税收征管权的归属问题都特别的敏感,往往你争我

5、夺,有时还会发生冲突,我国的地方税收管理权相当的的混乱无序。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对于税收的行政级层管辖和行业管辖,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二是中央税种和地方税种的征收混乱。例如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法屮关于视同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在实践中难于操作,造成了国税和地税部门关于两种税种的争夺;三是不同的地区政府对各自是否有权行使税收征管管辖权不明确。(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1・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的界限有重叠、模糊和疏漏之处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Z间的职责权限并没有法律上的确认,如高等教育的支出等实际上则由中央财政负担。实践中除了中央负担地方支出的情况外,还有大量

6、的地方政府承当中央部分支出项目的情况,造成事权和财权交错重叠。还有就是川央政府的委托性事项或者中央、地方共同承当的事务执行,没有统一规范的依据。同时对省、市、县分别有哪些财权,应对哪些事情负责,规定还不够明确,各级政府之间扯皮很多。第二,缺乏合理的依据导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我国地区间的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是通过屮央政府的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资金的这种横向转移过程是与中央政府增加的财政收入直接相关的,在中央财政收入增加有限的情况下,到底是先用于自身的开支,还是转移到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没有一个客观一致的标准。2.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够规范,而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现行财

7、政转移支付制度保留了原有体制资金双向转移模式,即财政资金由下级向上级流动的现象,增加了财政部门工作量之外,同时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我国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分配标准,当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下达到地方后,地方政府则表现出很大的支配随意性,并不能充分地贯彻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补助所表达的政策意图,特别是当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财政分配冃标岀现分歧吋,挪用资金的情况就时有发生。毫无疑问,这与财税法律体系建设的滞后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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