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浅析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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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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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一、特殊动产的概念及范围特殊动产在物权变动公示方法上有别于一般动产,但对于特殊动产的分类标准,学界大致有三类意见。一是形态说,主要认为从外观或客观条件上具备可以明显区别于其他动产的,可以作为特殊动产。二是价值说,主要认为动产中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较好耐用性的,可以划分为特殊动产。三是规则说,主要认为是不是特殊动产只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只要看法律法规有无对其物权变动公示方法做特别规定。笔者认为此三种说法均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能有效地界定特殊动产的范围。特殊动产首先应当属于动产,即

2、具备动产的一般属性,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同时,由于这部分动产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如果仅采取交付的公示方法,对社会的影响较大也难以物尽其用。所以,在这部分动产具备可识别和多次使用的客观条件基础上,登记就成为了补充或主要的公示方法。因此,可以认为特殊动产是指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能够独立识别及多次使用且不仅以交付为物权变动公示方法的动产。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我国特殊动产主要指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二、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立法现状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主要依据为民法、物权法、担保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

3、他行政法规。对于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采取的是交付与登记的折中主义,其中登记又采取限制性的登记对抗主义。(一)交付主义方面规定《物权法》第23条明确了交付是动产的公示方法,而特殊动产作为动产的子集,同样应当遵循此原则。同时,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规定,特殊动产在发生一物数卖的情况下,实际获得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改变其他买受人已经生效的所有权登记,将标的物登记到自己名下,使得实际交付的效力远高于登记。(二)登记主义方面规定我国对特殊动产在登记方面采取了限制性的登记对抗主义。如《物权法》第2

4、4条规定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明其登记具备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分析24条的立法口的,应当是鼓励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要办理登记,以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对交易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给予了充分的尊重,符合登记对抗主义的特征。再如《民用航空法》第14条和第11条中,对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超过6个月的租赁、抵押等,都使用了“应当”登记的字样,使特殊动产的登记具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这对登记对抗主义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做出了限制。此种情况还见于《机动车登记办法》登记审查的规定,

5、其采取了对车主及相关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模式,并且登记簿的效力高于产权证书。当产权证书与登记簿不一致吋,以登记簿为准。这与登记对抗主义只采取形式审查和登记仅具有对抗力不具备公信力的原则不相符合。再如《担保法》第41条和42条规定特殊动产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并且抵押合同的生效U期是从登记ZU开始,而不是合同签订Z口。可见,我国的特殊动产登记制度实质上是限制性的登记对抗主义。三、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公示方法的不足我国特殊动产实行折中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曾为我国特殊动产的交易带来了便利,也为私法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6、,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自身的不足也逐渐显露出來。(一)现有公示方法缺乏有效的外在表现形式,无法保障第三人利益和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因为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必须通过一定的渠道对外公开,使第三人能够获知此信息,否则将给第三人带来极大的风险。在过去不具备客观条件的时候,因为特殊动产数量的庞大和物权变动及流动的频繁,不可能全部以登记的方法进行公示,只能采取折中主义作为其公示方法,并使用登记对抗作为补充,但这无法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利益,而“第三人的利益实际上正是市场经济交易秩序的化身,社会整体的正常经济秩序就是由

7、一个个第三人连接起来的”。因此,无法保障笫三人的利益,社会整体的正常经济秩序也将无法得到保障。(二)现有公示方法不适应现代交易的发展需求《民法通则》第72条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的规定,允许合同当事人就所有权的移转意思自治,而由于特殊动产通常价格较高,买受人很可能采取分期付款的模式。这种模式下,使用现有的公示方法将使第三人无从知晓或难以知晓特殊动产的实际权属状态,买方为避免陷入产权纠纷,将花费极大的成本进行调查,从而阻碍物品交易的流转。(三)登记对抗主义无法保障交易安全登记对抗主义的对抗力将会推翻已经合法成

8、立的一系列物权变动法律关系,并促使法律关系更趋于复杂化,反而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同时,由于登记对抗主义下,登记本身就只具有对抗力不具备公信力,这就难免使已办理登记的所有权陷入不确定状态。所以,仅依靠登记的对抗效力,根本不能充分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四)管理部门分散造成交易成本增加和难度增大我国依现行的经济职能管理体制,划分了特殊动产的登记机关。民航总局负责民用航空器的注册登记,公安部门负责大部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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