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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1
《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切实推进并准确检验《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办法》所提出的目标任务、时间结点、脱贫措施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精准管控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确保实现2019年脱贫剩余贫困人口X建档立卡贫困村摘帽出列,巩固提高X脱贫成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脱贫攻坚有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各镇(办、中心)、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督促任务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奔小康的目标。二、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以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内容为考核重点,以实际
2、开展的精准帮扶工作和取得的脱贫成效为考核依据。(二)科学规范。根据镇(办、中心)、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分类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三)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公开、公正有计划地组织考核,排除人为干扰,保障考核数据质量。(四)群众公认。注重群众评议,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三、考核组织及考核对象考核组织工作由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等部门,有条件的情况下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核,对各镇(办、中心)、市(县)级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脱
3、贫攻坚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督办、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一)镇(办、中心)考核1、明查、暗访。明查和暗访交替进行,明查成绩占50%,暗访成绩占50%。明查按照下发书面通知,到达被检查镇(办、中心)后现场查看资料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村组、贫困户的形式进行;暗访按照不确定具体时间、不确定考核人员、不通知考核镇(办、中心)的形式进行,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2、交叉检查。县脱贫办按照全年总体安排部署,随机抽取时间,安排全县14个镇(办、中心)进行两两交叉检查,镇(办、中心)检查完后,将检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交叉检查结果作为年
4、度考核依据。3、季度考核。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一并结合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考核的镇(办、中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4、专项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安排,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单项检查、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5、年度考核。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同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考核的镇(办、中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具体总成绩构成为:明查、暗访成绩占10%;交叉检查成绩占10%;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占10%;专项考核成绩占10%;年底考核占60%。(二)县级参扶单位考核1、明查
5、、暗访。明查和暗访交替进行,明查成绩占50%,暗访成绩占50%。明查按照下发书面通知,抽取一定比例的县级参扶单位,现场查看资料、走访贫困户等形式进行;暗访按照不确定具体时间、不确定考核人员、不通知参扶单位的形式进行,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2、季度考核。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一并结合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考核的县级参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3、专项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安排,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单项检查、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4、年度考核。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同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
6、考核的县级参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具体总成绩构成为:明查、暗访成绩占10%;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占10%;专项考核成绩占10%;年底考核占70%。(三)驻村工作队考核1、明查、暗访。明查和暗访交替进行,明查成绩占50%,暗访成绩占50%。明查按照下发书面通知,到达被检查镇(办、中心)后现场查看资料并抽取一定比例的驻村工作队的形式进行;暗访按照不确定具体时间、不确定考核人员、不通知考核乡镇的形式进行,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2、季度考核。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一并结合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考核的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
7、县考核办,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3、专项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安排,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单项检查、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4、年度考核。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同全县大考核进行,并对所考核的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具体总成绩构成为:明查、暗访成绩占10%;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占10%;专项考核成绩占10%;年底考核占70%。五、考核方式(一)考核工作由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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