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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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精神,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1122”精准扶贫工程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府谷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便民服务中心党总支),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有行业扶贫、干部驻村联户扶贫任务的部门(党组)和单位(党支部),有包村联户任务的企业(党

2、组织),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及党员领导干部。第三条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为年初下达的《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中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目标任务。采取百分制计分法。(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便民服务中心党总支)、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为:一是当年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下迗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等任务完成情况,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四率一度”(返贫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人口识别率、退出准确率、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3、)迗标情况,占40分。二是组织措施,包括成立机构、党委抓扶贫、制定方案,对贫困村考核办法的制定,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包扶,项目实施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占20分。三是专项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占10分。四是协调争取行业部门实施行业扶贫情况,占10分。五是协调组织干部驻村联户扶贫部门单位和工作队、第一书记、企业包扶情况,占10分。六是镇、村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开展情况,占10分。(二)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党组)和单位(党支部)考核内容为:一是按照《关于完善县脱贫

4、攻坚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工作机制的通知》(府脱贫发〔2017)6号)文件要求,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占40分。二是组织措施,包括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参加扶贫联席会议,领导重视程度等,占30分。三是本部门安排镇、村和贫困户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占20分。四是行业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占10分。(三)有干部驻村联户扶贫任务的部门(党组)和单位(党支部)及驻村工作队考核内容为:一是包扶村当年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情况,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占30分。二是组织措施,包括成立机构、制定

5、规划,干部群众参与实施扶贫的积极性、扶贫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扶贫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占20分。三是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争取本单位或其他部门项目资金投入,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联户扶贫,以及履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职责情况,占20分。四是包扶村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情况,资金项目投入、效益,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情况等,占20分。五是档案资料管理,包括贫困村、贫困户档案、会议记录、项目资料等,“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开展情况,占10分。(四)有包村联户任务的企业(党组织)

6、考核内容为:一是包扶村当年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情况,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占30分。二是组织措施,包括成立机构、制定规划,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户、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占20分。三是企业投入项目资金,开展技术培训服务、动员党员干部扶贫情况,占20分。四是包扶村实施帮扶项目情况,占20分。五是开展“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开展情况,占10分。(五)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和县、镇有扶贫任务的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为:一是

7、个人履职情况,包括政策宣传、帮助贫困村建好班子、制定规划、发展产业、解决困难、协调服务、矛盾调处,项目资金筹措与引进等,占70分。二是遵守纪律情况,包括思想态度、考勤、遵守扶贫工作和干部驻村有关规定情况,包扶贫困户、记扶贫日志情况,占15分。三是干部群众满意度,包括镇村干部群众评价,征询意见情况,占15分。“第一书记”按照《府谷县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占70分,民主测评、组织评价量化各占15分。考评加减分:乡镇、部门、企业和个

8、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给予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所在单位加2分;实施扶贫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给予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所在单位扣2分;当年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发生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的脱贫工作为0分。第四条组织考核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由县考核办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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