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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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收入管理,促进各单位合理、合法地组织收入,增强发展能力,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丁学校所属教学单位、教学辅助单位、科研单位及机关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T,但旅游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后勤集团、职丁医院及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并在T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除外。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述性资金,但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各类科研课题经费。第四条各单位收入

2、包括:1、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教学收入、科研性收入、住宿费收入等。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2、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4、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资产租赁收入

3、、资产变价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五条各单位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收活动。第六条各单位组织创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不能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及学校的整体利益,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理合法。第七条各单位的收入必须开具合法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正确分类,不得虚报、隐瞒、私分、转移收入或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不得将收入在往來科目屮挂账。第八条各单位各类教育教学收入的分配管理1、学校所有普通本专科生、应用型本专科生、科学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入及所有

4、各类学生住宿费收入由学校统一收取,除非学校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参与分成或截留。2、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高校教师)教育学费收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包括MBA、MPA、法学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等各类由学校颁发正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但不享受财政经费补助的研究生教育。其学费收入按以卜比例分配:30%上缴学校(其中3%作为研究生处业务管理费),70%由学院(包括学校所属其他办学机构,下同)留用。办班地点不在校内,不占学校非人力教学资源的,25%上缴学校(其中:3%作为研究生

5、处业务管理费),75%出学院留用。3、继续教育收费收入继续教育包括除纳入教育部门统一招生计划、通过普通高考统一招牛并享受财政经费补助的普通型和应用型本专科以外的其他所有本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学费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1)成人业余、函授、脱产生学费收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专业学院按35%、10%、55%的比例分成,但如果由继续教育学院独立承办的,其学费收入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按40%、60%的比例分成;(2)高职高专院校专接本学生学费收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专业学院按30%、20%、50%的

6、比例分成;(3)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学费收入,学校、主办学院按30%、70%的比例分成;(4)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收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专业学院按20%、5%、75%的比例分成,但如果由继续教育学院独立承办的,其学费收入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按25%、75%的比例分成。继续教育学院日常运行经费和在职人员的绩效津贴从继续教育学院的分成收入中开支。4、其他教育教学收入除以上各类以外的其他与教育教学冇关的收入25%±缴学校,75%学院留用。5、以上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不计算工作量,也不得参与学校各项津贴、奖

7、酬金的分配。第九条各单位技术成果转让收入按30%的比例向学校上缴,有关资产租赁性收入按70%的比例向学校上缴。第十条各单位资产变价的净收入全部上缴学校,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截留。第十一条各类考试和招生报名费(英语过级考试和科学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除外),扣除需向政府有关部门上缴部分后的收入,25%±缴学校作为管理费开支,75%由单位或部门作为相应业务成本开支经费。单位或部门留用部分确实无法满足相应业务成本开支的,经财经工作小组会议批准,单位或部门留用的比例对以适出提高。第十二条经营收入按总收入的10

8、%向学校上缴。第十三条各单位除各类教育教学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资产租赁性收入和资产变价的净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按总收入的15%向学校上缴,85%单位留用。第十四条机关部门取得的所有各项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后全部上缴学校,任何部门不得截留。第十五条各单位上缴的收入由学校统筹用于学校重大项冃的启动和建设,学校整体环境与条件的改造和建设,人才的引进为培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补充运行经费的不足等方面。第十六条各单位的创收活动必须真实、完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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