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

ID:43554348

大小:47.50 KB

页数:87页

时间:2019-10-10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_第1页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_第2页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_第3页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_第4页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镇江市卫计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镇江市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的公示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147号),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决定公布镇江市卫生计生委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附件:镇江市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镇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8月2日镇江市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一、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监管(一)监管对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七类26种公共场所(二)监管内容监管对象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

2、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3.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4•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5.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6•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7•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

3、,或者挪作他用的;8•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輯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9.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10•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1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12.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13•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仍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14.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

4、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三)监管方式1.属地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管;2•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相关专项检查;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4•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监管措施1•按照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和程序,对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卫生管理有关的资料;2•依法采集证据,制作执法文书,卫生监督意见反馈;3.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卫生监督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

5、政处罚意见;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五)监管程序1.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申诉,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2•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3•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4•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卫生行政部门制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5.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

6、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6.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六)职权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七)处理措施按照前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根据违法情节,予以相应行政处罚。(A)责任追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

7、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集中式供水的监管(一)监管对象从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内容1.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2•检查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3•检查水源卫生防护情况;1.检查生活饮用水生产过程卫生情况;2.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检验情况;3.检查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4.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