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政 治大学约用人员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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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本校約用人員勞資會議97.8.26第一次及97.9.19第二次會議通過本校97年10月1日第61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新訂條文說明名稱:國立政治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本工作規則名稱第一章總則第一章章名第一條(訂立目的)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明確規範本校約用人員之權利與義務,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發展本校業務,特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暨有關法令訂定本工作規則。揭示本規則立法宗旨及依據。第二條(適用對象)本規則所稱約用人員,係指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進用之人員。明訂本規則適用對象。第三條(職業倫理)本校勞雇雙方均應致力於職

2、業倫理及職業道德之建立,互為對方設想,以維良好勞雇關係。勞雇雙方均應致力於職業倫理。第四條(權利義務)本校有照顧約用人員之義務及要求約用人員切實提供勞務之權利,約用人員應遵守本校人事管理規章,忠誠履行勞務給付之義務,以獲得應享之權利。明訂本校與約用人員之權利義務。第五條(服務守則)本校約用人員應遵守下列守則:一、愛護本校榮譽,發揮團隊精神,忠誠努力執行任務。二、遵守政府之相關法令及本校之管理規定。三、愛護公物,遵守工作秩序,維護工作場所安全,保守職務上機密。四、不得利用職務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並不得收受不正當之利益。五、應服從主管於監督範圍以內所發

3、之命令,不得有推諉、稽延職務或其他足以損害校方聲譽之行為。六、非經本校同意,不得在外兼職致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七、本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約定之事項。明訂約用人員應遵守之服務守則。19第二章受僱與解僱第二章章名第六條(僱用、解僱原則)受僱於本校之約用人員,須經公開甄選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約用人員,須經公開甄選並簽訂勞動契約。第七條(報到手續)新進人員於接到通知後,應按指定日期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到時應繳驗下列文件:一、身份證。二、最近三個月正面半身彩色二吋照片一張。三、勞動契約書一式3份。四、銀行或郵局存摺。五、健保轉出證

4、明。六、其他經認為必須繳驗之證件。新進約用人員未繳交應繳之證件,本校得視情況予以展期7天,逾期未繳齊者,以試用不合格辦理。新進約用人員報到手續。第八條(勞動契約)本校因業務需要,僱用約用人員時,應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契約內容以書面訂定之。前項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依勞基法有關規定認定之。勞動契約以書面訂定,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第九條(新進試用)新進約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成績不及格者,即停止僱用,並依勞基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等相關規定辦理,薪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試用人員於試

5、用期間之權利義務及福利,除另有規定者外,與正式約用人員相同,試用期間之工作年資於受僱為正式約用人員後予以併計。明訂新進約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19第十條(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本校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經預告約用人員終止勞動契約:一、因精減、編併或機關裁撤時。二、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約用人員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約用人員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依勞基法第11條訂定本校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第十一條(資遣通報)本校如因前條情形終止勞動契約時,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資遣約用人員時,應於約

6、用人員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人員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人員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二、大量解僱約用人員時,應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經勞資協商後,於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訂定本校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應辦理通報。第十二條(核定資遣)約用人員在產假期間或職業災害醫療期間,本校不得終止契約,若本校遭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

7、續,得經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資遣約用人員。明訂核定資遣之情形。第十三條(資遣預告)本校依本工作規則第十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預告期間如下: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於三十日前預告之。依勞基法第16條訂定資遣預告之期間及相關事項。19約用人員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本校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未及預告而終止契約時,應發給預告期間之工資。第十四條(發放資遣費)資遣費之發給,除依規定予以預

8、告或未及預告,照規定發給預告期間之工資外,依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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