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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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医疗侵权诉讼屮的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谈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与丿应用刘泽华在当前医疗侵权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Z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屮,对这一制度的理解与应用却存在分歧,下面笔者针对这一情况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举证责

2、任倒置耍求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屮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当患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损害后果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往往是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也是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的关键内容之一。而对这一举证责任的完成,医疗机构往往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进行。2、不存在医疗过错这是医疗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中存在分歧的关键所在之一。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医疗过错的理解上。医疗机构都认为,只要申请了医疗

3、事故鉴定,提交了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自己的举证责任就算完成了。而患方则认为,医疗机构仅证明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还没有完成其举证责任。因为“民事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的“医疗过错”不仅包括医疗过失,也包扌舌医疗故意,主要是间接故意。而R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的定义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就是说,医疗事故是以过失为过错条件的,不包括故意,而“民事证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

4、还包括故意,因而医疗机构还应当就其医疗行为不存在故意(一般为间接故意)损害患者人身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就要求医疗机构不仅要捉交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还要提交不存在医疗过错(包括间接故意)的司法鉴定结论。医疗机构仅仅捉交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没有完成其举证责任。也许有人认为,耍求医疗机构承担其不具有故意伤害患者的行为似乎有点荒唐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无冤无仇,没有伤害患者的理由和动机,为什么还耍就此承担举证责任呢?事实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医务人员可能不存在直接故意伤害患者的动机和行为,但却可能出于其他H的,有怠于积极救治伤

5、病员放任危害患者的后果发生的行为,并因此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对此,医疗机构还应就其没有因其他原因而放任危害患者人身的事实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这就要求其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另一方面,也会有人认为,如此耍求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岂不是重复耍求吗?浪费了人力、物力,实在没有必耍。但是笔者认为,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不能履行这一义务,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医疗机构别无选择。当然医疗机构町以选择只进行医疗过错的鉴定,而省去医疗事故的鉴定所带来的不必耍的麻烦和资源浪费。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想利用当前法律适

6、用二元化的弊端,达到其尽可能少赔偿的目的,它就必须申请进行两个鉴定,先鉴定不存在医疗过错中的间接故意,在确定存在医疗过失后,再鉴定其过失在医疗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责任程度、应承担的责任份额;或者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确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后再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当前许多法院都采用后者,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也采取后一种方式。此外,如患方要求追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犯罪刑事责任的话,也必须在排除间接故意犯罪的基础上,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以此为依据追究相关人员的医疗事故犯罪的刑事责任。笔者同意患方的观点。二、鉴

7、定结论证据效力的审查与举证责任的转移在医疗纠纷中,证据效力的审査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是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内容客观真实性、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但对医疗机构的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往往成为纠纷解决的关键所在,也是证明责任转移与否的关键。根据“医疗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中请再次鉴定。如果医疗机构对初次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其举证责任不发住转移;如果患方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也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证明责任却发生了转移。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笫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的规定,举证责任是否发

8、生转移,应以初次鉴定程序是否合法为前提条件。医疗机构应证明其证据來源的合法性,即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科学合理,鉴定材料真实齐全,否则,其举证义务并没有完成,特别是患方举证证明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仍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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