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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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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司法腐败“怪象”探析内容概要:词法腐败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从西周的五过Z庇到明朝重典治史,从近现代的国家倡导的依法治国到现在司法部门的能动司法,其目的均是杜绝司法腐败,维护司法的公止。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未从根木上消除司法腐败。“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公安不办案治安好一半”等老百姓的顺口溜折形象生动地折射出吋下的司法腐败行为。本文力图从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关键词:司法腐败原因对策司法腐败严重、形势严峻近年来已有太多因大案要案落马的司
2、法官员:原最高院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长文强、原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厚清、原临汾监狱政委、党委书记王勇民……大案要案中不乏有一般工作人员,如天津海事法院会计程伟挪用资金上亿资金而受刑。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违纪违法人数占到违纪违法总人数的77%0据最近两三年的不完全统计,仅省高院一级,被判重刑的有辽宁高院前院长田凤歧、广东高院前院长麦崇楷、湖南高院前院长吴振汉等。仅湖北一省2002-2003年6月,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官91Ao2008年以来,贵州省共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
3、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241人。这一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对词法腐败的惩处力度和坚决决心;另一方面,上至中央下至基层,涉及法、公、司、监狱等整个政法系统,司法腐败无孔不入,问题十分严重,形势相当严峻。词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西方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水流,而不公止的审判则毁坏法律一——好比污染水源”。司法腐败行为,严重败坏了整个司法机关的形象,损害了法律和政法机关的威信,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其社会危
4、害性极大,若不进行有效治理,势必将危及执政党的地位和基础。司法腐败原因探析司法腐败,实质是对司法权力这一政法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的权力的滥用。司法腐败滋牛、蔓延的原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历史原因。一是法律的阶级性: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法律本身的阶级性决定了其颁布法律的冃的不是为广大人民利益,而是为极少数统绐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于是乎,有了刑不上“大夫”;二是法律的人情味:在历史长河中,中国对“情”(亲情)字又是情有独钟的,于是乎,“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亲亲相隐”等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规定诞牛了。至今,法
5、、理、情依然在我国立法、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扮演不可缺一的重要角色。特别是“大接访”以来,三者在法律的各个环节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孟徳斯鸠说过,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社会固有的封建集权,长期影响无数的官员干部思想,而权力监督的机制更是缺乏历史基础。体制原因:1、司法体制不健全。一是领导体制导致司法本土化。现行的权力结构中,地方司法权隶属于地方政权:在人事权上,地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政职务甚至法官、检察官也由地方权力机关任免;在财权和物权上,地方司法部门的财政预算由地方人大审查和批准,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拨给。于是乎
6、,司法机关只有依赖、受命于地方。二是职责不清,关系不畅。政法委员会协调办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检察机关职责自我矛盾——将侦查起诉和监督司法性质迥异的两种权力兼于一身。许多地方的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局长兼任,实际上形成了公安局长领导法院和检察院的格局。公检法机关关系不顺: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却“置身事外”——自身缺乏缺乏监督;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监督力度太小——只有司法建议权;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权力过大——除了批准逮捕和侦查起诉外,检察机关没有办法制约。不仅如此,警察权还不受法院的制约,如可以不经审判听证自行决定劳教。于
7、是乎,有利的争权管,没利的尽量推,推到政法委,推向党委政府。三是考核机制不科学,导致司法部门权利、利用部门化,严重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四是由于司法实体不太明确、程序不够公开,使得一些法官得主观裁决、独断专行。另外,由于主审法官或合议庭的审判T作体制的影响,不能独立办案,形成“审判分离”状况。2、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法律监督制度结构不合理:有法律监督权力设置力度不够的问题,如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权;也存在法律监督主体的义务不明确的缺陷,如有的公安机关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还有法律监督范围的规足不完善不健全,不能全而覆盖被监督权力等问题。二是法律监
8、督的方式和手段单一,儿乎没有能完全适应对专业性强、秘密程度高的司法活动的监督。于是乎,党的监督过于抽象,人大监督有些弱化,舆论监督不够严厉,道德监督过于软化,人民群众监督不够专业。三是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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