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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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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一、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概述1、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2、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①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权利民事主体不履行义务就必然损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②权利与义务总是和一定的主体联系着的权利的实现,义务的履行,都必须都通过人的活动二、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概述1、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一种权利★民事权利指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一定行为的可能性2、民事权利的分类①财
2、产权与人身权★知识产权、股权既有财产权的内容,也有人身权的内容民事权利财产权人身权物权债权人格权身份权②绝对权与相对权根据义务人是否特定来区分绝对权特点有二:义务人不特定;请求内容限于不作为如所有权、人身权等相对权特点有二:义务人特定;请求的内容可以是作为,可以是不作为如债权③主权与从权抵押权是从权,它所担保的债权是主权利④形成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是指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使现已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效力未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支配权是权利人得直接使权利发生作用的权利,即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
3、权利。如所有权、抵押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分永久抗辩权和延期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如债权时效届满,债务人有永久抗辩权;延期抗辩权,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⑤既得权与期待权既得权是已经享受的权利,也就是权利成立的条件已经全部实现期待权是将来可能取得的权利,现在由于条件未实现,权利还不能得到,而将来有实现的可能(二)物权1、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2、物权与债权的比较①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此点理解在买卖合
4、同中尤其重要)②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③物权有排他性,即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上权利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关于一物二卖的问题物权体系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物权自物权他物权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指物权的类型、各类物权的内容以及创设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禁止任何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和不按法律有关规定创设法律已作规定的物权。★甲将自己的房屋卖于乙,约
5、定乙在十年内不得再次出售,如乙将房屋卖于丙,丙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②一物一权原则在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成立两个所有权的立法原则。在一个物上同时存在内容不相冲突的两个以上物权是完全可以的③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公示原则,即物权的存在和变动都应当具有法定的公示形式;二是公信原则,即法律推断动产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如公示错误,即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不是真正的物权人,因相信物权公示而与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为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受法
6、律的保护。4、物权的效力①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关于租赁物权化②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也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甲向银行借款,以其房设定抵押,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于乙,租期两年,半年后甲将房屋卖于丙并办理完登记,丙因自住,要求乙一个月内搬离,乙拒绝;双方耗了三个月。此时,甲因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银行申请法院将此房屋拍卖。分析此中法律关系。5、物权类型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
7、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有生产;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所有权;无主动产的先占取得所有权;添附等。继受取得有买卖、互易、赠与、继承与遗赠等。关于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被结合、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物,或利用他人之物加工成为新物的事实状态。添附有三种情况:(1)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在一起而成为新物;(2)混合,指不同所有人的物掺合、融合在一起而成为新物;(3)加工,指将他人的物加工制造成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物。在确定添附物的所
8、有权归属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思考:某甲有一块祖传宝玉,价值5万元,著名雕刻家乙将其雕琢成一艺术品,价值30万元,请问该艺术品的所有权归谁?共有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以上的权利的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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