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

ID:43241184

大小:398.00 KB

页数:92页

时间:2019-10-07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_第1页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_第2页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_第3页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_第4页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新规及其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基本状况——二元化诊疗活动的特点——未知性风险性探索性……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

2、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权的特殊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诊疗活动中如何界定医务人员过错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

3、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什么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

4、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免责情形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对住院志、医嘱单等病历资料的制作、保管及向患者提供的医务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

5、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患者隐私保护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内容简介诊疗损害伦理损害病历告知隐私产品损害过度医疗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法律依据-定义特点诊疗义务-违法行为-过错归责原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四、

6、诊疗损害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医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四、诊疗损害(一)法律依据-定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四、诊疗损害(一)法律依据-定义损害手段是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不包含告知不及时、隐私被揭露、病历书写欠详细等非纯粹诊疗活动造成的损害;即便是药物损害,在此仅仅指向使用药物,如打错针或吃错药,不包含药物质量瑕疵导致的损害。四、诊疗损害(二)特点——1损害结果是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

7、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活动的不利益,即造成了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不包括没有导致健康损害的身体权损害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四、诊疗损害(二)特点——2违法行为过失诊疗义务四、诊疗损害(三)诊疗义务—违法行为—过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